优先权只存在于专利申请中,商标注册申请不存在优先权问题。()
优先权只存在于专利申请中,商标注册申请不存在优先权问题。( )
优先权只存在于专利申请中,商标注册申请不存在优先权问题。( )
A.公民甲2006年5月8日以“乐乐”在美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11月又以“乐乐”在同种商品上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甲公民可以享有优先权,其申请日应为2006年5月8日
B.公民甲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未提出要求该申请优先权的书面声明,也未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则视为其末要求优先权
C.乙公司2006年8月8日在我国中央政府主办的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其商品及其还未注册的商标标识,2007年1月20日才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在2006年9月丙公司就以乙公司展出的标识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则乙公司可以享有优先权
D.乙公司若要求优先权,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
A.在1999年5月7日前,甲在中国再次提出相同主题的申请,享有优先权
B.在1998年10月8日之前,甲在中国再次提出相同主题的申请,享有优先权
C.1999年12月5日甲向日本专利局提出同样的申请时,可以将1999年11月4日的作为优先权日
D.甲可将1999年11月4日,作为在中国再次提出专利申请时享有的优先权日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国际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优先权日为1999年5月5日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际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2000年4月28日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应属王某,其申请日为1993年5月5日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1994年4月28日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A.书面、3
B.口头、6
C.书面或者口头、6
A.2002年9月10日
B.2003年3月10日
C.2002年6月10日
D.2002年11月10日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为2003年4月1日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2004年3月1日
D.王某的发明已经因公开而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A.该项发明的新颖性判断,以1996年5月8日为时间
B.如果与1996年5月8日以后和1997年5月6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项发明缺乏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则不能授予专利权
C.自1997年5月6日起,在先申请视为撤回
D.如果新申请的技术方案与在先申请的技术方案有实质性差别,则新申请应予驳回
A.该项发明的新颖性判断,以1996年5月8日为时间标准
B.如果与1996年5月8日以后和1997年5月6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项发明缺乏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则不能授予专利权
C.自1997年5月6日起,在先申请视为撤回
D.如果新申请的技术方案与在先申请的技术方案有实质性差别,则新申请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