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A公司与乙市B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A公司与B公司发生合同纠纷,A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丙市未设立仲裁委员会,但甲、乙、丁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问:A公司应采取()的办法解决纠纷。
A.向甲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向乙市或丁市的法院起诉
A.向甲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向乙市或丁市的法院起诉
A.因丙公司已明确声明不接受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所以仲裁条款对其无效
B.因丙公司受让合同中的债权债务,所以仲裁条款对其有效
C.丙公司声明只有取得甲公司同意,该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才无效
D.丙公司声明只有取得乙公司同意,该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才无效
A.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
B.甲市物资局
C.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或甲市物资贸易公司
D.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和甲市物资贸易公司
A.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
B.甲市物资局
C.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或甲市物资贸易公司
D.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和甲市物资贸易公司
A.X市为交货地
B.Y时为交货地
C.X市为付款地
D.Y市为付款地
A.X市为交货地
B.Y市为交货地
C.X市为付款地
D.Y市为付款地
A.甲公司无权将该门面房转让给丙公司
B.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C.乙银行有权优先对该门面房行使抵押权
D.丙公司取得了该门面房的所有权
A.由甲市A区法院管辖
B.由乙市B区法院管辖
C.由甲市B区法院管辖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B区法院均有管辖权
2005年3月2日,甲市华能热电厂(以下简称“热电厂”)与乙市泰友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煤业公司于2005年4月10日前向热电厂供给大同优混煤共15000吨,靠港价240元/吨,付款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个月)。为担保此合同的履行,热电厂、煤业公司又与明阳公司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该协议约定:如果煤业公司到期不履行合同,由明阳公司承担替代履行责任。2005年4月8日,煤业公司从乙市发货15000吨。4月10日,该运煤船抵达甲市合同约定的某海港锚地后,煤业公司从多方渠道得知:在当地人民法院以热电厂为被告的案件有十余起,其中已经审结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共6件,执行标的400余万元:其厂内全部发电机组以及在市供电局的电费结算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和冻结,主厂房已抵偿给当地一家信用社。其银行账户余额不足l万元且对外亦无债权。(中财2007年研) 问题(回答问题时需说明理由):
煤业公司可以运用合同法中规定的何种制度保护自己?
A.若权利人起诉,C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
B.乙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丙公司侵权
C.在起诉前甲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丙公司发出停止继续侵权的禁止令
D.丙公司可以以其在1995年之前就开始使用该商标(一直未注册),甲公司注册该商标侵犯其在先权利为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