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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指出下列证明和反驳中有何错误甲与乙辩论“爸爸与儿子哪个聪明”。甲说:“儿子一定比爸爸聪明,因为创

指出下列证明和反驳中有何错误

甲与乙辩论“爸爸与儿子哪个聪明”。甲说:“儿子一定比爸爸聪明,因为创立‘相对论’的是爱因斯坦,而不是爱因斯坦的爸爸。”乙说:“不对,爸爸一定比儿子聪明,因为创立‘相对论’的是爱因斯坦,而不是他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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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分析下列法庭辩论,指出其证明或反驳的方法,并分析证明或反驳中有无逻辑错误某部队发生一起盗枪案

分析下列法庭辩论,指出其证明或反驳的方法,并分析证明或反驳中有无逻辑错误

某部队发生一起盗枪案。被告人盗窃手枪4支,子弹100余发。根据军职罪条例,盗窃大量枪支弹药的,属情节特别严重,要判处较高刑期。在法庭上,辩护人说:“被告人的行为不属情节特别严重。因为4支手枪、100多发子弹不能算是‘大量的’。如果说这就是‘大量的’,那么,一个兵工厂生产了4支手枪、100多发子弹,难道能说是生产了大量的枪支弹药吗?”对此,公诉人反驳如下:“生产枪支和盗窃枪支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桩事,怎么能够类比呢?按照辩护人的逻辑,一个人盗窃了1万元人民币也不能说是大量的,因为制币单位如果只印了1万元人民币,能说是‘大量的’吗?”显然,辩护人的逻辑是十分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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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甲、乙二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乙支付所欠货款20万元。下列事实中,甲或乙仍应当举证的是:()

A.甲举出众所周知的事实,但乙提出了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事实

B.甲举出经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但乙提出了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事实

C.乙提出甲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在庭审中表示认可,但法庭辩论终结前又矢口否认

D.在庭审过程中,乙因事并未到场;乙的代理人丙,未经特别授权就承认甲提出的事实,该承认直接导致承认甲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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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甲、乙两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

A.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B.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C.法院应当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管辖权问题

D.法院应当征求乙厂对管辖权的意见,并依乙厂的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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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甲、乙两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 )

A.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B.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C.法院应当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管辖权问题

D.法院应当征求乙厂对管辖权的意见,并依乙厂的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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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在某法学理论研讨会上,甲和乙就法治的概念和理论问题进行辩论。甲说:①在中国,法治理论最早是由梁启超先生提出来的;②法治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威;③法治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乙则认为:①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②法治与法制没有区别;③“法治国家”概念最初是在德语中使用的。下列哪一选项所列论点是适当的?( )

A.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①

B.甲的论点①和乙的论点③

C.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②

D.甲的论点③和乙的论点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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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市供电局因辖区内用户增多,需要改善供电设备,为抢修设备需要停电,由于供电局未做好提前通知所供电区域内用户的工作,临时停电,给所供电区域内的许多用户造成损失。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36户用电者联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供电局赔偿因临时停电所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经过人民法院通知与公告,176名用户到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并推选甲、乙、丙三人为诉讼代表人,甲、乙、丙三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是行使( )需要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A.提供证据证明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B.在庭审中进行辩论的权利

C.与供电局进行和解的权利

D.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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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公司因遗失汇票,向A市B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公司向B区法院申报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因遗失汇票,向A市B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公司向B区法院申报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乙公司的申报,法院只就申报的汇票与甲公司申请公示催告的汇票是否一致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权利归属的实质审查

B、乙公司申报权利时,法院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调查与辩论

C、乙公司申报权利时,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D、乙公司申报权利成立时,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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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在关于奴隶制的辩论中,林肯在笔记中写道:“不管甲怎样确证他有权奴役乙,难道乙就不能抓住同一论据
证明他也可以奴役甲吗?你说因为甲是白人,乙是黑人。那么,就是以肤色为依据喽。难道肤色浅的人就有权去奴役肤色深的人吗?那么,你可要当心,因为按照这个逻辑,你就要成为你所碰到的第一个肤色比你更白的人的奴隶。你说你的意思不完全是指肤色吗?那么,你指的是白人在智力上比黑人优异,所以有权去奴役他们吗?这你可又要当心,因为按照这个逻辑,你就要成为你所碰到的第一个智力上比你更优异的人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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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华盛股份公司所属的大远工厂生产A产品,构成A产品实体的主要材料为乙材料,其次为甲材料和丙材料。该工厂对原
材料采取定向采购策略,其中甲材料自友谊工厂购入,丙材料自捷达工厂购入。本月各种材料只购入一次。该工厂的会计在按照平行登记的原则记账时,误记了有关的明细账户,导致了总分类账户与相关明细分类账户记录结果不符的错误,其不符的记录为:

原材料总账余额为:36400元

其中:甲材料 12650元

乙材料 5500元

丙材料 3250元

应付账款总账余额为:25100元

其中:友谊工厂 7500元

胜利工厂 14350元

捷达工厂 3250元

公司的会计人员在对有关明细账进行检查时,发现下列有助于查找错误的内容:自友谊工厂购入甲材料时即付7500元,乙材料中现购3800元,原材料明细账户中只有一个明细账户记错。

案例要求:

假如你是大远公司的会计,请指出记账过程中的错误所在,并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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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何某2014年丧偶,其子女甲、乙二人均已工作。2015年5月,何某在邻居张律师的见证下,当着甲、乙的面
书写了遗嘱:本人去世后,名下两套房产由甲、乙分别继承。同年6月,何某因在报纸上读到有关遗产税的新闻,便找来甲、乙二人,与其虚构了房屋买卖文书。2015年7月何某将房产分别过户至甲、乙名下。此后,何某与甲共同生活。2018年10月,何某因遭受甲的虐待,向甲表示撤销遗嘱,并要求甲返还房屋。甲声称何某将房产过户给自己是三年前的事情,过了诉讼时效,拒绝归还房屋。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何某是否有权在张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撤销遗嘱?

(2)何某将房屋过户给甲三年之后,是否有权要求甲归还房屋?

(3)如甲于2016年6月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丙并过户,何某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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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无需举证

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因此而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D.被告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其在庭审过程中的承认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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