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晚11点多,被告人秦某因琐事与同住一屋的被害人周某(15岁)发生争执.当周某欲离开时,被告人秦
某日晚11点多,被告人秦某因琐事与同住一屋的被害人周某(15岁)发生争执.当周某欲离开时,被告人秦某不让其走。并将窗户打开,同时对周某说:“你要走就从窗户跳下去!”周某即从床铺跳到窗台上,同屋的高某连忙上前扯住周某的衣服劝其不要跳楼.被告人秦某用手拉扯高某的衣服说:“不要管她。让她跳!”周某即从四楼窗户跳下。周某跳楼后,被告人秦某积极施救,把周某送往医院抢救,周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对被告人秦某的上述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秦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理由是:被告人秦某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周某死亡的结果,虽然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但是却抱着放任的态度。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秦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理由是:被告人秦某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周某死亡的结果,虽然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你认为哪种意见是正确的?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