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两级物资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在物资督查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A.对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行为进行问责
B.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有关物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C.配合本级物资部门开展物资监督工作
D.对物资管理中涉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
A.对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行为进行问责
B.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有关物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C.配合本级物资部门开展物资监督工作
D.对物资管理中涉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
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保密管理办法》规定,哪项不属于开标评标阶段对于保密管理的内容()。
A.评标期间,除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外,原则上其他人员不得在现场。
B.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处于封闭状态,不得私自与外界有任何接触。
C.商务与技术标同时开标和评审的,需确保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隔离。
D.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A.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B.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C.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D.国际招标资格甲级证书
2003年11月2日,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某支行(以下简称工商支行)与青岛市某物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总公司(以下简称空调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工商支行借给物资公司人民币800万元用于购房,借款期限自2003年11月2日至2004年5月7日,月息为7.05%,空调公司作为借款方的担保单位,如借款方不能履约,由担保方连带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合同签订后,工商支行按约定将款贷给物资公司。借款期限届满,物资公司未还款,担保方也未能履行担保义务。工商支行遂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物资公司、空调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判令海尔集团对空调公司担保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审理查明:物资公司于2001年7月31日至2003年11月1日期间,与工商支行工作人员王某勾结,非法侵占工商支行资金800万元。因物资公司无力偿还,工商支行将该800万元作挂帐处理。为挽回损失,工商支行同意物资公司补办贷款手续,将物资公司所欠800万元转为贷款,并要求物资公司提供担保。同年9月下旬,工商支行派人与华物资公司人员一道去上诉人空调公司核保,双方对空调公司声称贷款用途是为联合建房。空调公司遂同意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三方签订了上述借款合同。同年11月至12月,物资公司与工商支行配合,以虚假票据和转账支票,通过银行内部平账,将银行被物资公司非法占用而挂账的800万元转为形式上的正常贷款。“贷款”期满后,物资公司仍无力偿还该800万元欠款本息,工商支行遂向法院起诉。依据上述事实,并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消青岛市中高级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驳回工商支行依据贷款担保合同提起的诉讼请求。
资料:长江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9年11月20日市税务二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纳税检查,发现下列事项:
该公司正在施工建设一幢职工宿舍楼。“在建工程”账户中记录的一笔业务为,20X9年3月12日,从大发物资公司购进螺纹钢600000元。但在核对其他相关账户时并未发现该笔业务,进一步检查会计凭证,该企业在记账凭证中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职工宿舍楼 60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0
所附原始凭证有三张:一是水泥销售普通发票;二是购进螺纹钢普通发票;三是工程物资仓库收料单。金额均为600000元。
案例要求:
A.委托项目可行性研究
B.工程施工
C.委托招标代理
D.监理
E.重要物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