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首次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那种违法行为,会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A.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B.矿山、金属治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C.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D.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A、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