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乙以专利权作价20万元为注册资本金,公司注册后,乙又将专利权出让给丙,乙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资本制度中的下列哪一原则?
A.资本确定原则
B.资本维持原则
C.资本自由原则
D.资本不变原则
A.资本确定原则
B.资本维持原则
C.资本自由原则
D.资本不变原则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投资7万元与他人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1)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2)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
(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9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C.钱某以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保险单出资
D.吕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110万元出资
A.甲以自己价值3万元人民币的非专利技术作为资本出资。并得到乙、丙、丁的同意
B.乙以5万元人民币出资,并一次性只实缴1万元
C.丙认缴的出资额为6万元人民币,但并没有实际缴纳
D.丁以价值6万元人民币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并约定公司成立后一年内过户登记
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
B.丙应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偿债
C.丙应补足其出资差额,其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偿债
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A.错误
B.正确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A.甲不能转让出资,因为没有征得全体股东的同意
B.甲可以转让出资,因为已有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
C.甲不可以转让出资,因为占公司股本过半数以上的股东不同意
D.甲的转让行为无效,因为乙虽不同意甲向庚转让出资,但同意购买该出资,乙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故甲应当将该出资转让给乙
A.注册资本额为80万元
B.甲货币出资30万元,乙实物出资30万元,丙货币出资10万元,专利权出资10万元
C.甲可以不经乙的同意将一部分股权转让给丙
D.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才可以抽回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