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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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赵、钱、孙三人共同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赵以非专利技术出资作价20万元,钱、孙二人则以货币出资。公司成立后,李经全体股东同意成为新的投资人。但不久发现,赵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实际价值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万元。对于赵出资不足的部分,该如何处理?( )
A.重新估价并重新定出资额
B.取消赵的股东资格,其不足部分由钱、孙、李三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C.由赵补足出资,钱、孙二人承担连带责任
D.由赵补足出资,钱、孙、李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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