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
A.支付的加工费
B.支付的增值税
C.负担的运杂费
D.支付的消费税
A.支付的加工费
B.支付的增值税
C.负担的运杂费
D.支付的消费税
A.支付的加工费
B.支付的增值税
C.负担的运杂费
D.支付的消费税
A.54.36
B.57.55
C.67.12
D.60
A.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3400元
B.乙公司应缴纳增值税510元
C.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1190元
D.乙公司无须缴纳增值税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甲实木地板厂的消费税为 2.5万元
B.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80.22万元
C.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不含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5.71万元
D.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不含被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8.35万元
(一)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芦花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一般纳税人)
企业地址及电话:沈阳市华山路88号 62746666
企业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开户银行及账号:工商银行华山路分理处 1655345
纳税人识别号:110100000010001
(二)本月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
2010年5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瓶装粮食白酒35吨,含税单价每吨2223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销售散装粮食白酒3吨,含税单价每吨468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款项存入银行。
2.用自产粮食白酒10吨,等价换取酿酒所用原材料222300元,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五一”期间,馈赠给关系单位瓶装粮食白酒3吨,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7吨。
4.从外单位购入薯类白酒4吨,含税价702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用于勾兑瓶装粮食白酒;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酒6吨,含税单价每吨2457元,货款存入银行。
5.委托另一酒厂为其加工酒精5吨,由委托方提供粮食,发出材料成本51000元;支付加工费6000元,增值税102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收回酒精全部用于生产套装礼品白酒20吨,含税单价每吨35100元,当月全部销售。
(三)实训要求
1.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并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芦花酿酒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登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明细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及“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账;
4.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表2-2)。
A.加工烟丝的原材料成本
B.加工费用
C.往返运费
D.加工环节应交的增值税
E.加工环节应交的消费税
A.6月份
B.9月份
C.10月份
D.11月份
A.60000
B.62000
C.32700
D.22700
A.将自产的货物捐赠给西部贫困县的儿童
B.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企业的办公楼的建设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
D.以自产的货物作为分红分配给投资者
深发集团下属有甲、乙、丙三个全资的子公司,2009年7月三个公司的经营情况分别如下: (1)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发生了以下与消费税相关的业务: ①进口钢材一批,关税完税价格200万元,其中关税105万元,适用25%的消费税税率。 ②委托加工应税化妆品一批,发出材料成本150万元,支付加工费70万元,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③将公司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产品成本130万元,市场上同类商品的售价是170万元。该产品适用6%的消费税税率。 ④企业因生产A产品领用外购的应税消费品B物资,B物资期初库存量的买价是60万元,本期购入B物资的买价是220万元,期末库存B物资的买价是70万元,B物资的消费税税率为25%。生产的A产品全部出售,共500箱,每箱应征消费税0.03万元,每箱含增值税售价2.34万元。A产品消费税税率30%。 (2) 乙企业是一家宾馆,2009年7月收入组成如下: ①住宿收入及向顾客出售纪念品收入共138万元。 ②娱乐城向顾客收取的烟酒饮料收入81万元,台位费收入35万元,点歌费收入14万元。 (住宿收入营业税税率5%,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商品增值税征收率为4%) (3) 丙企业为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税率,2009年7月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①为生产购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0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款已付,材料已入库并被领用。 ②本期领用的材料,部分用于生产应交增值税的产品项目,部分用于生产免交增值税的产品项目,但该企业未能准确加以区分。本月全部销售额共4600万元,销项税额510万元,其中免交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共1610万元。 ③为生产购进免税粮食,买价300万元,普通发票注明运费,粮食已入库,款尚未支付。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别计算: (1) 甲企业应交的消费税。 (2) 乙企业应交的营业税。 (3) 丙企业应交的增值税。
深发集团下属有甲、乙、丙三个全资的子公司,2007年7月三个公司的经营情况分别如下: (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7月发生了以下与消费税相关的业务: ①进口钢材一批,关税完税价格200万元,其中关税105万元,适用25%的消费税税率。 ②委托加工应税化妆品一批,发出材料成本150万元,支付加工费70万元,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③将公司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产品成本130万元,市场上同类商品的售价是170万元。该产品适用6%的消费税税率。 ④企业因生产A产品领用外购的应税消费品B物资,B物资期初库存量的买价是60万元,本期购入B物资的买价是220万元,期末库存B物资的买价是70万元,B物资的消费税税率为25%。生产的A产品全部出售,共500箱,每箱应征消费税0.03万元,每箱含增值税售价2.34万元。A产品消费税税率30%。 (2)乙企业是一家宾馆,2007年7月收入组成如下: ①住宿收入及向顾客出售纪念品收入共138万元。 ②娱乐城向顾客收取的烟酒饮料收入81万元,台位费收入35万元,点歌费收入14万元。 (住宿收入营业税税率5%,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商品增值税征收率为4%) (3)丙企业为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税率,2007年7月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①为生产购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0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款已付,材料已入库并被领用。 ②本期领用的材料,部分用于生产应交增值税的产品项目,部分用于生产免交增值税的产品项目,但该企业未能准确加以区分。本月全部销售额共4600万元,销项税额510万元,其中免交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共1610万元。 ③为生产购进免税粮食,买价300万元,普通发票注明运费,粮食已入库,款尚未支付。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别计算: (1)甲企业应交的消费税。 (2)乙企业应交的营业税。 (3)丙企业应交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