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乙公司
B.甲公司
C.承运人
D.甲公司和乙公司各承担一半
A.应由胡某承担
B.应由沙某承担
C.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A.承担向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B.承担A公司因使用B公司不合格真空袋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C.承担环境污染致损的侵权责任
D.满足A公司及C、D、E商场的追偿要求
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
B.丙应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偿债
C.丙应补足其出资差额,其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偿债
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A.居间费用应由甲、丙连带负责
B.居间费用应由甲、丙平均分担
C.报酬应由甲、丙平均分担
D.居间费用应由乙自负
A.由A公司承担
B.由菲律宾商人B承
C.由菲律宾商人C承担
D.由A公司与菲律宾商人B共同承担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
A经济责任
B赔偿责任
C行政责任
D民事责任
试论述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
案情:2012年5月,兴平家装有限公司(下称兴平公司)与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大昌建材加工有限公司(下称大昌公司)。在大昌公司筹建阶段,兴平公司董事长马玮被指定为设立负责人,全面负责设立事务,马玮又委托甲协助处理公司设立事务。
2012年5月25日,甲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戊的房屋作为大昌公司将来的登记住所。
2012年6月5日,大昌公司登记成立,马玮为公司董事长,甲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兴平公司以一栋厂房出资;甲的出资是一套设备(未经评估验资,甲申报其价值为150万元)与现金100万元。
2013年2月,在马玮知情的情况下,甲伪造丙、丁的签名,将丙、丁的全部股权转让至乙的名下,并办理了登记变更手续。乙随后于2013年5月,在马玮、甲均无异议的情况下,将登记在其名下的全部股权作价300万元,转让给不知情的吴耕,也办理了登记变更等手续。
现查明:第一,兴平公司所出资的厂房,其所有权原属于马玮父亲;2011年5月,马玮在其父去世后,以伪造遗嘱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并于同年8月,以该厂房投资设立兴平公司,马玮占股80%.而马父遗产的真正继承人,是马玮的弟弟马祎.第二,甲的100万元现金出资,系由其朋友满钺代垫,且在2012年6月10日,甲将该100万元自公司账户转到自己账户,随即按约还给满钺。第三,甲出资的设备,在2012年6月初,时值130万元;在2013年1月,时值80万元。
问题:
1.甲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其效力如何?为什么?
2.在2013年1月,丙、丁能否主张甲设备出资的实际出资额仅为80万元,进而要求甲承担相应的补足出资责任?为什么?
3.在甲不能补足其100万元现金出资时,满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什么?
4.马祎能否要求大昌公司返还厂房?为什么?
5.乙能否取得丙、丁的股权?为什么?
6.吴耕能否取得乙转让的全部股权?为什么?
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
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A.甲公司生产的某种小家电市场占有率达60%,甲公司引进新技术对产品进行了改进,并将销售价格提高了30%
B.乙公司生产的牛奶在该地的市场占有率达55%,乙公司要求当地某超市在购物车上为其免费做广告,超市拒绝,乙公司停止向超市供货
C.某市自来水公司称由于很多用户的自来水龙头滴漏,造成严重浪费,要求用户必须购买该公司指定的几种品牌的水龙头,经查,自来水公司与指定品牌的生产厂家并无利益关系
D.某市生产打火机的厂家众多,由于有的小厂家生产的打火机质量不合格,给该行业声誉造成影响,该市最大的打火机生产厂丙厂和丁厂的市场占有率达70%,两厂资金雄厚,决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打火机,以期将小厂家挤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