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玩火致损案 [案情简介] 某年2月5日,某县个体经营户将其房屋及其他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
小孩玩火致损案
[案情简介]
某年2月5日,某县个体经营户将其房屋及其他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达十万元。同年5月1日清晨,赵某决定停业一天,携带儿子外出逛逛,于是就给摩托车擦灰并上汽油。当时,其5岁的儿子嚷着要火柴点香烟放鞭炮,赵某让儿子到外边去放。一会儿小家伙又拿着一根点燃的香烟从外边跑进来,一下引燃了汽油,酿成了一场火灾,幸亏邻居们赶来救火,大火才被扑灭,但赵某的房屋及家庭财产受损严重,核算其损失达64000余元。事故发生后,赵某认为是自己儿子惹的祸,也顾忌招来“防火图赔”之嫌,故未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