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纳税人甲企业,月初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月中全部使用,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共为8万元,由于业务需要,当月再次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此次申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向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万元。
A.0
B.0.24
C.0.4
D.0.8
A.0
B.0.24
C.0.4
D.0.8
深发集团下属有甲、乙、丙三个全资的子公司,2007年7月三个公司的经营情况分别如下: (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7月发生了以下与消费税相关的业务: ①进口钢材一批,关税完税价格200万元,其中关税105万元,适用25%的消费税税率。 ②委托加工应税化妆品一批,发出材料成本150万元,支付加工费70万元,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③将公司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产品成本130万元,市场上同类商品的售价是170万元。该产品适用6%的消费税税率。 ④企业因生产A产品领用外购的应税消费品B物资,B物资期初库存量的买价是60万元,本期购入B物资的买价是220万元,期末库存B物资的买价是70万元,B物资的消费税税率为25%。生产的A产品全部出售,共500箱,每箱应征消费税0.03万元,每箱含增值税售价2.34万元。A产品消费税税率30%。 (2)乙企业是一家宾馆,2007年7月收入组成如下: ①住宿收入及向顾客出售纪念品收入共138万元。 ②娱乐城向顾客收取的烟酒饮料收入81万元,台位费收入35万元,点歌费收入14万元。 (住宿收入营业税税率5%,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商品增值税征收率为4%) (3)丙企业为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税率,2007年7月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①为生产购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0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款已付,材料已入库并被领用。 ②本期领用的材料,部分用于生产应交增值税的产品项目,部分用于生产免交增值税的产品项目,但该企业未能准确加以区分。本月全部销售额共4600万元,销项税额510万元,其中免交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共1610万元。 ③为生产购进免税粮食,买价300万元,普通发票注明运费,粮食已入库,款尚未支付。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别计算: (1)甲企业应交的消费税。 (2)乙企业应交的营业税。 (3)丙企业应交的增值税。
A.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B. 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为报关地海关
C.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纳税期限为自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 15日内缴纳税款
D. 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进口人或者代理人
A.0.28
B.0.696
C.0.76
D.0.83
A.20.4万元
B.21.08万元
C.20.74万元
D.24.78万元
A.22万元
B.18万元
C.13.63万元
D.6.53万元
某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购进一批生产用的食用植物油,取得专用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为56500元; (2) 以每公斤2元的单价向农业生产者收购水果2000公斤。 (3) 购置办公用电脑5台,单价6000元,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00元。 (4) 向某商厦(一般纳税人)销售食品 5000公斤,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17000元;向某糕点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水果罐头1000箱,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3600元。 (5) 直接向消费者零星销售食品400公斤,取得零售收入14040元。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计算该公司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以及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荣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并销售甲、乙、丙三种产品,增值税税率均为17%,乙、丙两种产品还应交消费税,税率为25%,2007年9月荣发公司发生以下业务: (1)为生产甲产品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棉花,实价200万元。 (2)为生产乙产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农业产品实价180万元,另外由收购单位代缴农业特产税10万元。 (3)为职工集体福利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120万元,增值税 20.4万元。 (4)为生产丙产品购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0万元,增值税 34万元。该部分材料本月未验收入库。 (5)上年为生产购入的原材料,买价6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本期改变用途,用于在建工程。 (6)为生产购进原材料一批,海关完税凭证注明关税完税价200万元,关税 40万元,消费税6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7)为生产购入的原材料,对方于2007年7月10日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1000万元,增值税170万元,因采购员出差,9月6日才将发票交给荣发公司。 (8)为生产丙产品外购汽车轮胎,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已交消费税100万元,生产的丙产品也属于应交消费税的新型汽车轮胎。 (9)本期出售甲产品含增值税售价320万元,另外随同卖价收取集资款 72.3万元;销货发生运费40万元(有普通发票),并给对方15%的折扣,折扣部分单独开票。 (10)将生产的乙产品用于在建工程,该部分产品的成本90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 (11)生产的丙产品共5万件,其中3万件对外销售,2万件用于对外投资,每件成本0.06万元,每件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0.1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 (1)本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本月应交增值税。 (4)本月应交消费税。 (5)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7%的税率)
A:50
B:54
C:55
D:56
A:3
B:13.6
C:17
D:0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A型小汽车的钢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8.7万元,该发票当月已经通过认证。 (2)外购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的建筑材料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当月已将该批建筑材料用于办公楼装饰。 (3)外购用于生产A型小汽车的配件一批,价款已付,从供货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供货方于3月16日将该批配件发出,但该企业本月未到税务机关认证发票。 (4)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甲汽车销售公司销售A型小汽车一批,已收到全部车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给购车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将“提车单”交给购车方自行提货。3月31日购车方尚未将该批车提走。 (5)采取托收承付方式向甲汽车销售公司销售A型小汽车一批,车价款(不含增值税)为300万元。该企业已将该批汽车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3月31日该企业尚未收到该批车款。 已知:A型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该企业计算的3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760.5÷(1+17%)×17%-(18.7+3.4+51)=37.4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关于3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有哪些不正确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