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承包商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应及时通知设计方,要求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B.向甲方提出设计变更价款和工期顺延的要求。甲方如确认,则调整合同,如不同意,通知乙方就变更价格协商。若协商不一致,按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方式解决。
C.在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事件之后,主要应注意:(1)乙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时间;(2)甲方确认的时间;(3)双方对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的解决办法和时间。
D.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又必须进行的工作,一般情况下,可按工程变更处理,也可以另行委托施工。
E.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又必须进行的工作,只做价款调整,不做工期调整。
A.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B.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担
C.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业主承担
D.工期不予顺延,但费用由业主给予补偿
A.工期顺延,费用增加
B.工期顺延,费用不变
C.工期不顺延,费用增加
D.工期不顺延,费用不变
A.工期顺延,费用增加
B.工期不顺延,费用增加
C.工期顺延,费用不变
D.工期不顺延,费用不变
A.承包商不能要求延长工期,但完全有可能要求费用赔偿
B. 承包商不能要求延长工期,也不能要求费用赔偿
C. 承包商可要求延长工期,但完全有可能要求费用赔偿
D. 承包商可要求延长工期,也不能要求费用赔偿。
A.事件1中,甲方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所以乙方索赔成立。
B.事件1中,由于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所以乙方索赔不成立。
C.事件2背景材料中,承包人申报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乙方索赔成立。
D.事件2背景材料中,乙方索赔不成立。因为承包人申报时间超出了规定的14天的期限。
E.事件3中,乙方没有逾期竣工。理由:合同工期为405天,再加上顺延工期25天,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合理工期为430天。奖励金额=(430—425)天×5万元/天=25万元。
A.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B.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保险
C.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D.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B.若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C.若乙方得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若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无效。
D.工程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乙方应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若乙方不提出,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
E.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21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不同期支付。
A.工程内容
B.工期要求
C.工艺配合
D.现场的机索具
A.只可得到工期延长
B.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C.不能得到任何补偿
D.只可得到经济补偿
A.工期、成本和利润
B.工期、成本,不能索赔利润
C.工期,不能索赔成本和利润
D.成本,小能索赔工期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