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正在兴建某住宅小区的湖南某工程公司,突然接到河沙供应商甲厂的加急电报,电报称:因连降大雨洪水泛滥,运送河沙的铁路被冲毁,无法按时供货,请工程公司另想办法购买河沙。工程公司接到电报后十分焦急,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遂向乙河沙厂和丙河沙厂发出电报,电报称:“我工程公司急需建筑用河沙500吨,如贵厂有河沙,请于见电报之日起2日内电报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派技术员前往验货并购买。”乙河沙厂和丙河沙厂收到电报后,均向工程公司发回了电报,电报中提供了河沙的型号和价格。而丙河沙厂在发出电报的同时,又通过关系向铁路方报领了车皮,用火车将200吨河沙运往工程公司所在的车站。在该批河沙到达之前,工程公司已派技术员李某到乙河沙厂验货并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的第二天上午,乙河沙厂组织发货。下午,丙河沙厂的河沙运到,工程公司告知丙河沙厂,他们已购买了乙河沙厂的河沙,不能再购买丙河沙厂的河沙。丙河沙厂则坚持要求工程公司收货并付款,工程公司则拒绝收货、付款,双方争执不下,丙河沙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1)工程公司发电报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 (2)丙河沙厂回电报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 (3)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此案?
排人塘内,这将严重威胁虾苗的生长和生命。为此,唐、余二人要求造漆厂采取排污措施。造漆厂以所排废水量有限不至于毒死。否则,造漆厂不负任何责任。1993年5月,唐、余二人在未通知造漆厂的情况下,投放虾苗30000尾。投放后,唐、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看护。10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厂检验。造漆厂虽然对唐、余二人没有通知其即投放虾苗的行为表示不满,但厂方仍派员一同到现场查看。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1000尾。厂方将死虾送市商品检验处化验,证明确系造漆广所排废水中毒而死。但是,经化验,造漆厂排放的废水量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由于唐、余与造漆厂之间关于如何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唐、余二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造漆厂赔偿损失。问(1)造漆厂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造漆厂与唐、余二人所订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有无效力能否成为造漆厂的免责事由
A.3240
B.3268
C.3250
D.3500
A.据理力争,与人发生冲突
B.立刻逃离现场
C.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联系当地警察或政府部门,并根据要求配合其工作
D.察觉到滞留现场有危险,仍坚持留在现场
A.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
B.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C.纯获利益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D.经相对人提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坚持订立该合同的
E.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A.随着汽车价格上升,汽车需求量将增如
B. 随着汽车价格上升,汽车露求量将减少
C. 随着汽车价格上升,汽车需求量仍保持不变
D.随着汽车价格上升,汽车的需求最可能增加,可能减少,也再能不变
关于价格与销售收入比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弥补了市盈率在公司没有盈利情况下无法计算的不足
B.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仍可以计算
C.低的价格与销售收入比意味着市场对其有一个高的评价
D.是股票价格与每股销售收入的比率
江海公司是一家以生产日用家化为主的企业,2007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委托本市一家日化厂生产护肤霜20万瓶,每瓶材料成本35元,加工费 20元,消费税税率30%,加工完毕,全部收回。 (2)期初库存该种委托加工的护肤霜8000件,每件在委托加工环节已交消费税30元。 (3)本月生产领用该种委托加工的护肤霜11000件用于再生产,其中5000件已完工并出售,每件含增值税售价350元,出售的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30%。 (4)月末库存未用完的委托加工消费品已交消费税70万元。 要求:计算江海公司2007年6月出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江海公司是一家以生产日用家化为主的企业,200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 委托本市一家日化厂生产化妆品20万瓶,每瓶材料成本35元,加工费20元,消费税税率30%,加工完毕,全部收回。 (2) 期初库存该种委托加工的化妆品8000件,每件在委托加工环节已交消费税30元。 (3) 本月生产领用该种委托加工的化妆品11000件用于再生产,其中5000件已完工并出售,每件含增值税售价350元,出售的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 (4) 月末库存未用完的委托加工消费品已交消费税70万元。 要求:计算江海公司2009年6月出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