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原告起诉产生的法律后果有()
A.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取得了审判权
B.双方当事人取得原、被告地位
C.排斥其他法院对该案的管辖权
D.诉讼时效中止
A.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取得了审判权
B.双方当事人取得原、被告地位
C.排斥其他法院对该案的管辖权
D.诉讼时效中止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起诉
C.受理后通过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受理后通过审理裁定驳回起诉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起诉
C.受理后通过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受理后通过审理裁定驳回起诉
A.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B.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C.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D.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起诉
C.受理后通过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受理后通过审理裁定驳回起诉
A.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B.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
C.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D.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
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通过罢免甲董事长职务并解除其董事,选举乙为董事长的决议。乙向区工商分局递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经多次补正后该局受理其申请。
其后,该局以乙递交的申请,缺少修改后明确董事长变更办法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为由,作出登记驳回通知书。
乙、丙、丁三人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申请,市工商局经复议后认定三人提出的变更登记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分局作出的登记驳回通知错误,决定予以撤销。
三人遂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公司的章程、经过公证的临时股东会决议。
问题:
1.请分析公司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
2.如市工商局维持了区工商分局的行政行为,请确定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并说明理由。
3.如何确定本案的审理和裁判对象?如市工商局在行政复议中维持区工商分局的行为,有何不同?
4.法院接到起诉状决定是否立案时通常面临哪些情况?如何处理?
5.《行政诉讼法》对一审法院宣判有何要求?
A.甲和乙虽然约定发生纠纷须通过仲裁解决.但没有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发生争议后也达不成补充协议
B.各继承人之间就财产继承发生争议,经协商决定交由本市仲裁委裁决
C.原告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被告提出答辩状,反驳原告诉讼请求
D.签订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原告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向法院起诉的
B.被告在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的
C.原告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向法院起诉的
D.原告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后又向法院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