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1月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所列价款12000
A.9350
B.7310
C.8098
D.8948
A.9350
B.7310
C.8098
D.8948
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05午3月,该商业零售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含增值税)31200元。已知该商业零售企业增值税征收率为4%。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元。
A.1248
B.1872
C.1766.04
D.1200
A.994500元
B.850000元
C.580000元
D.585000元
A.28
B.140.2
C.147.76
D.13.55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0月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150万元,已知进口—关税税率为40%.,均已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 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 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 (1)计算该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某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购进一批生产用的食用植物油,取得专用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为56500元; (2) 以每公斤2元的单价向农业生产者收购水果2000公斤。 (3) 购置办公用电脑5台,单价6000元,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00元。 (4) 向某商厦(一般纳税人)销售食品 5000公斤,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17000元;向某糕点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水果罐头1000箱,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3600元。 (5) 直接向消费者零星销售食品400公斤,取得零售收入14040元。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计算该公司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以及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某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下设零售部和一个招待所,该商场能正确核算各自的收入,2009年2月零售收入为936万元,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0张,上面注明销售额共计600万元;从小规模生产企业购买商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分别为80万元、30万元,均已付款;商场超市外购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6万元。该商场所属的招待所取得的客房收入12万元,招待所餐饮部从商场购进的餐具中领用价值1万元的餐具。该商场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A.30.99
B.52.39
C.83.78
D.89.21
A.720元
B. 4604.27元
C. 6080元
D. 8948元
计算该商厦当月销售羊绒衫应纳的增值税。
某副食品商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各类食品批发零售,同时兼营饮食服务业。金瑞会计师事务所受托代理其增值税纳税审查。经查阅有关账簿和凭证发现,2007年9月该企业发生如下涉税业务:
(1)本月取得营业收入351000元(含税),其中包括饮食营业收入。该企业在财务核算时对商品销售收入和饮食业收入划分不清。
(2)本月随同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元。该企业账面显示:“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贷方余额为68000元,其中2006年1月2日收取押金10000元;2006年5月4日收取押金25000元;2007年3月4日收取押金15000元;2007年7月8日收取押金13000元;2007年9月5日收取押金5000元。经审查,以上几笔押金以前均未征税。
(3)以分期付款方式从某食品厂购进副食品一批,价税合计为36000元,已验收入库,并取得销货方全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230.77万元。协议规定,货款分3期分别于9月、10月、11月等额支付,本期已支付12000元。
(4)向农民购进红枣一批,购进价为30000元,已验收入库,价款已经支付,并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
(5)购进空调器1台,由管理部门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4000元,税额为680元。
(6)将购进的红枣发给本企业职工,其账面成本为10800元。
(7)向粮油经营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面粉一批,全部用于饮食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6000元,货款已经支付,但面粉尚未验收入库。
该商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凭证,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本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结果保留整数)。
某零售商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各类商品的零售业务。该商店2007年10月份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
(1)购进A类商品一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800元。款项已付讫,商品已验收入库。
(2)购进B类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商品已运抵商店,货款未付。
(3)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工艺品一批,取得普通发票,发票中注明的金额为10600元。款项已付讫,商品已运达商店。
(4)购入一台空调设备,取得普通发票,金额为5850元。款项已付,设备已投入使用。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某商品,取得现金收入3510元,收购旧货物的金额为1170元。
(6)零售其他商品,零售金额为70200元。
已知该商店采取售价金额核算,其零售金额为含税收入。各种商品增值税税率为17%。该商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上月留抵进项税额1200元。
要求: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商店本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