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养父母遗弃未成年养子女的,养子女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B.养父母虐待未成年养子女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C.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收养人经民政部门同意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D.养父母与未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生活,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B.二审法院可以依当事人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1.养母与王丽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2.养母要求王丽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依法是否予以支持?
3.王丽对养父的遗产有无继承权?
4.该四间房屋依法应做如何处理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