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李豪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规定,计算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日期应当自何时起算()
A.确知甲失踪之日
B.事故发生之日
C.事故发生之次日
D.向法院申请之日
A.确知甲失踪之日
B.事故发生之日
C.事故发生之次日
D.向法院申请之日
A.该公民最后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持续满4年
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
C.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
D.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2年
A.该公民最后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下落不明持续满4年的
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
C.从战争结束之日起下落不明满4年的
D.通常情况下,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满5年的
甲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规定,计算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期间起算时间应是()
A确知甲失踪之日
B事故发生之日
C甲的近亲属向法院申请其失踪或死亡之日
D事故发生之次日
A.《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他死亡
B.《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C.《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D.《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宣告死亡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
A一般下落不明满3年的
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3年的
C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
D一般下落不明满4年的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A.2002年10月1日
B.2004年12月1日
C.2005年2月14日
D.200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