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公司法》为保护公司的债权人,设立了一系列强制性的规则。以下各项中,哪些属于这样的规则( )

A.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前公司的债权由变更后的公司继承

B.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C.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经济公积金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

D.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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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赵、钱、孙、李四人投资设立了华润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公司登记机关于2006年10月10日签发公司营业
执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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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甲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B.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C.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不设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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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美籍华人向前和涂丽在旧金山按我国公司法拟定了公司章程,并从澳大利亚某银行借款100万澳元,在深圳市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试问该公司应属于下列哪一国籍的公司?()

A.美国公司

B.跨国公司

C.中国公司

D.澳大利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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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

A.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B.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决定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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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以下应适用我国《公司法》的是( )。

A.美国人迈克和中国人张三在深圳罗湖区设立的家具经营有限公司

B.美国微软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

C.德国奔驰公司在广州设立的分公司

D.日本松下公司与中国的联想、长虹公司共同在成都设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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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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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需要,在上海设立了子公司乙,在广州设立了分公司丙。后乙、丙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甲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应偿还乙的债务,不偿还丙的债务

B.甲应偿还丙的债务,不偿还乙的债务

C.甲应偿还乙和丙的债务

D.甲对乙和丙的债务均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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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为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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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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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2018 年 8 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 A 有限责任公司。2019 年 5 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 A 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各国公司法的一般原则的有()。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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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2010年8月,王某、张某、李某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长城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城公可”)。 2010年10月,长

2010年8月,王某、张某、李某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长城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城公可”)。 2010年10月,长城公司联合另外五家公司共同设立了日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照公司”)。 日照公司于2011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同年6月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1年2月15日,长城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董事会组成人员渊整方案。决议通过后,持有长城公司15%股权的股东王某对利润分配数额有异议,要求企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并要求董事会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再次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遭到公司拒绝。之后,王某以利润分配不符合公司法规定为由,要求长城公司收购王某在公司的股权。据了解,长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按照投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按照平均原则分配利润。 2011年2月底,长城公司单独投资设立了广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发公司”)。 2011年3月,日照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聘请N证券公司为承销机构。N证券公司了解到:日照公司净资产为1.2亿元; 2011年日照公司首次发行2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债券本息已全部支付。同月,日照公司拟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5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但小披露公司监事持股情况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2011年4月,日照公司拟对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享有表决权;公司利润分配实行同股同利,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份一同参与公司利润分配。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长城公司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董事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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