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赵某与A市的甲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在B市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赵某在C市上班。7月8日赵某与该公司因劳动时间发生了争议,赵某向C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甲公司向A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C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B.由A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C.由B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D.由

E.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C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同管辖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赵某与A市的甲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在B市签订了为期2年的…”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与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下列哪种情况下的起诉,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案件?()A.2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与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下列哪种情况下的起诉,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案件?()

A.2003年7月,张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同年9月,张某申请撤诉获得法院准许。2004年6月,张某再次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B.陈某与吴某合同纠纷一案,甲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陈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陈某再次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且符合起诉条件

C.齐老太太与儿子赡养费纠纷一案,A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02年6月判决儿子每月向齐老太太支付赡养费800元,双方均未上诉。2004年1月,齐老太太因患心脏病,再次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

D.赵某与秦某侵权纠纷一案,经过区院一审、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后,赵某再次向区院提起诉讼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

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甲公司拟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办公家具,授权本单位员工李某携带一张记载有本单位签章、出票日为2007年5月9日、票
面金额为18万元的转账支票(同城使用)前往采购。5月10日,李某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价值18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合同签订当日以支票方式一次付款;乙公司应当在6月10日前向甲公司交付所购全部家具。李某在向乙公司交付支票时,声明该支票未记载收款人,由乙公司自己填写。乙公司在收到该支票后,未在该支票收款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而是直接在该栏目将收款人填写为丙公司,于5月12日将该支票交给丙公司,由丙公司存入其开立账户的丁银行,以便利用丙公司的银行账户提取现金。为此,丙公司将按照支票金额的5%提取管理费。5月15日,丁银行通知丙公司,其存入的上述支票的款项已于5月14日到账,但却不能支取使用,主要原因是:该支票上记载有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付家具之次日,持票人才能支取使用该资金。乙公司于6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所购家具,丙公司于第二天才得以开始分批从其账户中支取该资金并交付乙公司。

问题: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甲公司拟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办公设备,授权本单位员工李某携带一张记载有本单位签章、出票日为2003年5月9日、票
面金额为18万元的转账支票(同城使用)前往采购。5月10日,李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价值18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合同签订当日以支票方式一次付款;乙公司应当在6月10日前向甲公司交货。李某在向乙公司交付支票时,声明该支票未记载收款人,由乙公司自己填写。

乙公司在收到该支票后,未在该支票收款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而是直接在该栏目内将收款人填写为丙公司,于5月12日将该支票交给丙公司,由丙公司存入其开立账户的丁银行,以便利用丙公司的银行账户提取现金。为此,丙公司将按照支票金额的5%提取管理费。

5月15日,丁银行通知丙公司,其存入的上述支票的款项已于5月14日到账,但却不能支取使用,主要原因是:该支票记载有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付的货物之次日,持票人才能支取使用该资金。乙公司于6月8日向甲公司交货,丙公司第二天得以分批从其账户中支取现金并交付乙公司。

问题: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赵某系某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于6月8日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6月10日,赵某的律师提出欲与其会
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应当在6月15日以前安排会面

B.律师会见赵某不被监听

C.公安机关应当在6月12日以前安排会面

D.赵某事前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2010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末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

2010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末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11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甲于2叭2年2月决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金,在未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实施增资决议。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2018年4月,甲公司拟为某环保项目购置一台设备。根据国家政策,甲公司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600万元的申请。2018年6月15日,政府批准了甲公司的申请并拨付600万元,该款项于2018年6月30日到账。2018年7月5日,甲公司购入该环保设备并投入使用,实际支付价款900万元(不含增值税税额)。甲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按5年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甲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政府补助,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台环保设备2018年度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为()万元。

A.25

B.30

C.75

D.90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2005年3月2日,甲市华能热电厂(以下简称“热电厂”)与乙市泰友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签

2005年3月2日,甲市华能热电厂(以下简称“热电厂”)与乙市泰友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煤业公司于2005年4月10日前向热电厂供给大同优混煤共15000吨,靠港价240元/吨,付款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个月)。为担保此合同的履行,热电厂、煤业公司又与明阳公司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该协议约定:如果煤业公司到期不履行合同,由明阳公司承担替代履行责任。2005年4月8日,煤业公司从乙市发货15000吨。4月10日,该运煤船抵达甲市合同约定的某海港锚地后,煤业公司从多方渠道得知:在当地人民法院以热电厂为被告的案件有十余起,其中已经审结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共6件,执行标的400余万元:其厂内全部发电机组以及在市供电局的电费结算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和冻结,主厂房已抵偿给当地一家信用社。其银行账户余额不足l万元且对外亦无债权。(中财2007年研) 问题(回答问题时需说明理由):

煤业公司可以运用合同法中规定的何种制度保护自己?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赵某、钱某是甲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孙某、李某是有限合伙人,四人认缴的出资额均为10万元,均已足额缴纳。2018年3月10日,钱某、孙某退伙,各从合伙企业分得20万元。2019年10月,该合伙企业经营不善,在清算时发现,合伙企业无力偿还的欠款包括:(1)欠乙企业80万元,是2018年2月的购货款;(2)欠丙银行100万元是2018年6月的贷款,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企业只能要求赵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孙某以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为限对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C.丙银行可以要求赵某、钱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钱某、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
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问题: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甲公司系国有企业,2007年该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家具购买合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担
保。2007年8月13日,甲公司依约提供了担保,保证人为该地某工商银行。后乙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而甲公司由于决策不善,一直亏损,资不抵债。2008年5月8日,甲公司到法院申请宣告破产。5月15日法院发布了通知。乙公司由于未看到该公告,一直未申报债权。2008年6月23日,甲公司的保证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人民法院不予登记,理由是:该工商银行不属于债权人;没有替甲公司清偿债务。

问题:该工商银行在替甲公司清偿债务前可否作为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