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
B.4
C.5
D.6
A.顾某,欠某银行未到期贷款50万元
B.盘某,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
C.于某,曾在甲公司任技术员,后甲公司破产
D.吴某,因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已经3年
A.丁某曾犯过失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执行期满3年,被聘任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该聘任无效
B.张某曾担任某国有企业的经理,对该国有企业的破产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国企破产清算结束后半年内,张某又被委派到一家国有独资公司担任董事长,该委派无效
C.王某有数额较大的个人债务到期尚未清偿,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某公司董事长宋某在任职期间出了车祸成了植物人,公司应解除其职务
A.精神病人甲
B.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C.有较多的债务没有偿还
D.被剥夺政治权利
E.某破产企业破产责任的主要承担人,该企业清算完结之日已经四年
B.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C.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D.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A.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B. 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
C. 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D. 为企业利益,签订新的合同
A.京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也不得新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可以解除或继续履行待履行的合同,合同相对人只能消极等待并接受管理人的决定
C.京邦公司对其债权人之一甲公司的清偿行为无效
D.在另一法院进行的以京邦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A.债务人可以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B.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该中止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D.债务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