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A.建设
B.勘察
C.设计
D.监理
A.建设
B.勘察
C.设计
D.监理
A.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B.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
C.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D.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E.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部工程由()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A.监理工程师
B.技术人员
C.负责人
D.总监理工程师
C.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负责人)组织并填写、施工项目经理和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参与验收。
D.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参建各方参与验收。
E.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A.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B.施工项目负责人
C.监理工程师
D.安全质量管理人员
A.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
B. 材料供应单位负责人
C. 相关金融机构负责人
D. 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
A、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
B、主持协商工程设计变更
C、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部分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D、监督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E、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F、审查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