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业务中,凡投保单中告知被保险人或投保有投保人责任险种的投保人从事危险职业,职业类别()类以上且风险型险种累计净风险保额在()万元以上的应填写《高风险职业问卷》
A.5,30
B.5,50
C.6,20
D.6,30
B、5,50
A.5,30
B.5,50
C.6,20
D.6,30
B、5,50
A.保险计划
B.缴费方式
C.健康状况声明书
D.财务及保险经历告知
A.团体的逆选择风险远低于个人,因此,通常情况下团体保险的费率低于个人保险的费率
B.保险公司承保团体保险时,只关心整个团体的可保性,而不计较团体中的个人是否可保
C.团体健康保险的保单所有人与被保险人均是投保团体的员工
D.个人健康保险往往只有一个被保险人或同属一个家庭的多个被保险人,而团体健康保险则是保险公司和投保团体只签订一份保险合同
A.保险人
B.工程承包人
C.工程所有人
D.被保险人
A.因为投保单中的年龄误告,宣布保单无效
B.将保额降低到根据其真实年龄、实缴保费所能购买的保险金额
C.退还保费
D.因为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前没有发现年龄误报,向受益人给付金额保险金
A.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B.给予10000元、50000元罚款的处罚
C.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D.给予警告
E.给予个人5000~10000元、单位10000~50000元的罚款
[案情介绍]
1993年10月,肖某因患肺气肿无法正常上班,便办了提前病退手续。1994年4月,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到肖某所在工厂的宿舍宣传保险,上门展业。肖某在得知了有关保险内容后,便要求为自己投保简身险,并当即填写了投保单,保险期限15年,每月保费24元,保额为5000元,起保日期为1994年4月14日,肖某还在健康询问栏中填写了“健康”字样。此后,肖某一直按时交纳保险费。1997年9月4日,肖某之子携带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到保险公司报案登记,并填写了出险通知书,要求死亡给付。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进行了调查,发现被保险保前患有严重肺气肿,并且是因患病而提前病退,这显然不符合简身险的投保条件: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和正常工作,即符合全勤工作和劳动条件的人。肖某在“健康状况”一栏中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违反了《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而且肖某所隐瞒的事实,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肖某死于肺心病,这与其曾患的肺气肿有一定联系。对于这种情况,保险人是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肖某之子则提出保险合同订立已超过两年,适用不可抗争条款。对此案,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分歧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