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15岁)与乙(17岁)共谋入室抢劫。甲在外望风,乙进入丙(女)的住宅以水果刀相威胁,命令丙交出财物。丙家里一贫如洗,只有祖传玉坠项链一条,价值不菲。乙逼迫丙将项链交给他,丙苦苦哀求,并说项链是母亲的遗物,请他行行好不要拿走。乙见丙确实可怜,一时心软,就放掉丙转身逃走了。甲、乙见面后,甲问抢到了什么东西,乙直呼晦气,说丙家里一贫如洗,什么也没有,怕拿些不值钱的东西反成累赘。甲听后也只得自认倒霉。 问:(1)甲、乙二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其犯罪形态如何? (2)甲、乙二人各自具有何种量刑情节?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构成共同犯罪
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均不构成犯罪
A.甲某、乙某、丙某三人一起构成共同犯罪
B.甲某与乙某构成共同犯罪,乙某与丙某构成共同犯罪,甲某与丙某则没有构成共同犯罪
C.甲某在抢劫预备阶段与乙某是共同犯罪的主犯,在抢劫实行阶段与乙某是共同犯罪的主从犯
D.丙某只是在抢劫阶段为共同犯罪的实行犯,没参与抢劫的准备阶段,因此在量刑时要从轻处罚
请问: (1) 本案犯罪嫌疑人构成什么罪?并分析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2)甲、乙两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甲、乙在砍伐一棵路边的大树时,将路人丙砸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B.甲、乙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乙二人不构成犯罪
D.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