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自有的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间,甲公司未通
A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因抵押物出售而失去效力
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无效
D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有效
A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因抵押物出售而失去效力
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无效
D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有效
A.2007年12月2日
B.2009年12月2日
C.2009年3月6日
D.2011年3月6日
A、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B、乙银行可以任意选择甲、丙、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C、乙银行在对甲公司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可以选择乙、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D、乙银行只能按照甲公司、丙公司、丁公司的顺序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A.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B.乙银行可以任意选择甲、丙、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C.乙银行在对甲公司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可以选择乙、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D.乙银行只能按照甲公司、丙公司、丁公司的顺序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A.丙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保证责任的范围为600万元
C.丙公司保证责任的范围为400万元
D.丙公司保证责任的范围为100万元
A、债权人乙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5万元
B、破产受理时甲公司欠丙公司2万元贷款,离偿付日期还有1个月
C、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万元,该项贷款以甲公司价值2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担保
D、甲公司拖欠某市地方税务局税款5万元
(1)合营企业系由香港的甲公司与内地的乙公司共同出资于2001年9月30日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合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2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乙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②甲公司以收购乙公司所属一家全资子公司(下称丙企业)的资产折合60万美元,另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折合8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0万美元出资。③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两期进行,即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合营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营企业;其余的货币资金则应于2002年9月30日之前缴付完毕。④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⑤合营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合营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一份收购协议,该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所属丙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作为其出资投入合营企业;收购价款总额为60万美元,甲公司自合营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24万美元在1年内付清。该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已经过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2)合营企业成立之后,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履行了第一期出资义务。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则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乙公司则由其母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甲公司依照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于2001年12月28日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收购价款尚未支付。
(3)在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甲公司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
问题:
A.该办公楼的原租赁关系应当解除
B.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C.甲公司经乙银行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D.在办公楼被征用的情况下,乙银行可以就补偿金优先受偿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A第二个抵押权无效,因为物权具有排他性
B两个抵押权都有效,乙银行和丙银行对于抵押物有同等的优先受偿权
C两个抵押权均有效,但乙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丙银行的抵押权
D如两个抵押权设立后,该大楼的价值跌到500万元,则第二个抵押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