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期限为1年。如A企业在2009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偿还借款,则以下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
A.2009年6月1日,B银行对A企业提起诉讼
B.2009年5月30日,B银行向A企业提出偿还借款的要求
C.2009年5月16日,A企业同意偿还借款
D.2009年6月5日,发生强烈地震
A.2009年6月1日,B银行对A企业提起诉讼
B.2009年5月30日,B银行向A企业提出偿还借款的要求
C.2009年5月16日,A企业同意偿还借款
D.2009年6月5日,发生强烈地震
A.2004年6月1日B银行对A企业提起诉讼
B.2004年5月10日B银行向A企业提出偿还借款的要求
C.2004年5月16日A企业同意偿还借款
D.2004年6月5日发生烈地震
日期 收款金额
2008年2月28日 220000元
2008年3月31日 180000元
2008年4月30日 200000元
要求:编制闽进公司从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的相关会计分录。
A、B企业于2010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B企业于4月10日交付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4月20日向B企业签发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100万元,出票日期为4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甲银行。5月10日B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在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5月20日,C企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C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5月28日,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6月5日,D企业向B企业、C企业、乙企业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要求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102万元。B企业以自己在背书时曾经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乙企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且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表示拒绝;C企业以D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为由表示拒绝。2011年6月5日,D企业向A企业请求行使票据权利,A企业以D企业已丧火票据权利为由表示拒绝。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持票人D企业可以向哪些票据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2008年1月31日,麦克公司和黎轩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购货合同,合同金额2000万美元,发货日为2008年3月31日。
2008年5月31日,麦克公司支付全部货款2000万美元。黎轩公司与外汇指定银行就外汇远期合同进行净额结算。
在外汇远期合同期间,美元兑人民币的即期汇率和远期汇率变动如下:
日期 | 即期汇率 | 远期汇率 |
2008年1月1日 2008年1月31日 2008年2月28日 2008年3月31日 2008年4月30日 2008年5月31日 | USD1=RMB7.80 USD1=RMB7.79 USD1=RMB7.81 USD1=RMB7.82 USD1=RMB7.78 USD1=RMB7.76 | USD1=RMB7.78 USD1=RMB7.77 USD1=RMB7.80 USD1=RMB7.83 USD1=RMB7.77 USD1=RMB7.76 |
要求:
(1)假设黎轩公司将外汇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指出在外汇远期合同的整个期间里,黎轩公司的套期活动涉及哪几种类型的套期。
(2)假设黎轩公司仅就外汇远期合同公允价值中的即期价格变动将外汇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请计算外汇远期合同在各个月末的公允价值变动、套期工具利得/损失中的有效部分的变动、套期工具利得/损失中的无效部分的变动。
(3)假设黎轩公司仅就外汇远期合同公允价值中的即期价格变动将外汇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请编制所有相关会计分录(黎轩公司在每月末确认外汇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其中,对确定承诺的外币风险的套期请分别两种情况进行会计核算:
1)视为现金流量套期:
2)视为公允价值套期。
A公司于2008年1月10日与B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汇票结算方式。2008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20日,D公司在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3月30日E公司存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6日,持票人 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7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12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 102万元。其中,E公司以F公司未存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A公司提示承兑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 汇票的到期日为哪天? (3) 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 E公司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 D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 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7) B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8) 如F公司于4月20日才向C银行提示付款,如C银行拒绝付款,能否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F公司是否还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分别说明理由。
2008年4月1日,麦克公司将尚胜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以无追索权的方式贴现给银行,银行要求的贴现率为10%;将碧盛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以无追索权的方式贴现给银行,银行要求的贴现率为16%。
要求:编制麦克公司相关的所有会计分录(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必要时说明计算过程。
A.D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B.D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C.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D.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票据上的付款请求权
A.作为2008年当期正常事项
B.作为2007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C.作为2008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
D.作为2007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
要求:编制林彬公司和厦门银行所有与应收账款保理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