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1日,某市康卫某厂(甲方)和某市佳佳食品厂(乙方)约定,第一批1999年 9月15日供货,价值20万元;第二批9月30日供货,价值20万元;第三批2000年6月1日供货,价值20万元,规定货到付款。并约定乙方交付6万元定金,每次供货后取出2万元折抵货款。合同履行。
2000年5月,甲方得知乙方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债权人纷纷上门讨偿债务。甲方在通知乙方后,停止2000年6月1日的供货。乙方不同意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
基于以上案例,根据《合同法》回答下列问题:
A.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
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
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A.甲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
B.甲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
C.甲企业营业地人民法院
D.甲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人民法院
A、债权人乙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5万元
B、破产受理时甲公司欠丙公司2万元贷款,离偿付日期还有1个月
C、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万元,该项贷款以甲公司价值2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担保
D、甲公司拖欠某市地方税务局税款5万元
A.由公司独立承担偿还责任
B.由刘某承担偿还责任
C.由公司和刘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D.由公司和刘某各承担一半偿还责任
A.张某只要在2005年12月15日前向工商机关提出延续营业执照的申请即可
B.工商机关在张某提出延续申请后2个月一直未作出决定,可以视为准予延续
C.张某变更营业执照上生产经营范围,应当向当时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机关提出申请
D.工商机关受理张某变更营业执照上生产经营范围的申请,同时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