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T付款的情况下,买家在银行操作付款手续后就会有一张付款凭证,见到这张单子就代表货款已经
在T/T付款的情况下,买家在银行操作付款手续后就会有一张付款凭证,见到这张单子就代表货款已经付出。()
在T/T付款的情况下,买家在银行操作付款手续后就会有一张付款凭证,见到这张单子就代表货款已经付出。()
案例 进口备用信用证诈骗案
案情
×年初,D公司(申请人)向B银行(开证行)提交了合同、申请书和备用信用证格式,并存足了百分之百的保证金,要求开证行为其开出金额为50万美元的远期备用信用证,用于进口轿车,受益人(卖方)为香港T公司。银行经办员在审核有关资料时,发现合同确实显示T公司为卖方,且上面有买卖双方人员的签章,合同条款还规定:“T公司保证在收到开证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后,立即发货,买方一年后付款,不计利息。”但是,对方提供的备用证格式却有两个疑点:
1.此格式(据称为C行标准格式)的申请人和受益人分别是T公司和香港P银行,而非D公司和T公司;
2.责任条款是开证行保证T公司向P银行归还贷款,而不是保证D公司付款。
于是,B银行提醒D公司注意,并提供了专门作为付款保证的备用证格式给D公司参考,D公司将此格式传真给T公司请其确认,但T公司拒绝接受,并诡称:“此格式在香港不能使用”,一定要按原提供的格式开具,而且必须开给P银行,否则,将把货转卖他人。D公司眼看轿车市场价格上涨,唯恐失去赚钱机会,便再三要求开证行开证。鉴此,开证行设法通过香港某咨询机构调查受益人资信情况,获悉T公司曾有利用备用证诈骗供货商商品和买方定金的前科,当即转告申请人,随后,又致电C行查询,收到复电称“该行从未开过上述格式的备用信用证”。至此,真相大白,从而戳穿了诈骗分子这一骗术,使我方企业免遭重大经济损失。
A.若收付款双方交易出现异常,付款方可到柜台进行中止交易操作,资金在托管到期后仍冻结在银行,不会自动划拨到收款方账户
B.交易中止后,付款方可到柜台进行特殊撤销操作,解冻资金
C.收款方可在手机银行进行的交易操作有交易资金托管申请(设定)确认、撤销交易、收款方账户变更
D.付款方可在手机银行进行的交易操作有交易资金托管申请、取消申请、资金入账、付款方账户变更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