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了解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会计问题。
二、资料: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2003年度分红方案为:10送5股转增3股,同时通过2003年度配股方案为:以2003年年末的总股本为基数,10配3股,配股价14.50元。该公司分红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5月18日,配股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6月10日,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8元,至配股缴款截止日(6月25日),该公司的股价始终在8元以下运行。
个人投资者张某于5月10日以16元/股的价格购入1000股。
三、回答以下问题:
1.该上市公司2004年5月18日前后两天的净资产是否有变化?为什么?
2.个人投资者张某的投资是否有损失?他是否应该放弃配股权?
A.由于自然债务不能作为保证的对象,故张某的保证为无效
B.本案中,自然债务因张某的保证而继续为有效
C.保证有效,但保证人张某得主张债务人王某的债务已经过了时效期间的抗辩
D.被保证的债务成为自然债务后,若债务人抛弃了时效期间已经过了的抗辩,则保证人也不得主张
A.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B.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C.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
浙江新龙公司工程款追付案例
1997年5月,浙江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为浙江新龙公司承包施工二层楼的裙楼,工程造价为250万元。同年9月8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原告单位负责人孙某与新龙公司基建科科长张某及业务员韩某对工程款进行核对,新龙公司尚有110.7万元工程款未付。双方在决算书上确认并签字。1998年,由于新龙公司经营不善并资不抵债,市政府主管部门决定对其资产重组,由HD集团公司承继新龙公司的债权债务,新龙公司的经营场地投入到HD集团下属的HD有限公司(两企业字号相同)。资产兼并基准日为1998年7月1日。兼并后,新龙公司员工大多数进入HD有限公司,张某及韩某也于同年7月与HD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地媒体对兼并活动以“HD有限公司兼并新龙公司”为标题作了大量宣传。HD集团公司从未发布过兼并公告,也无其他通知债权人办理债权登记的公告。并且,新龙公司一直未办理注销登记。1999年9月,原告再次找到张某,要求新龙公司还款,张某再次表示将尽快解决,并签字确认。同年10月,张某与韩某均离开HD有限公司。同年11月,原告再次找到张某与韩某,两人又一次签字确认。其后一直未归还欠款。2000年12月,原告以新龙公司、HD有限公司及HD集团公司为被告到法院起诉。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以原告起诉已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告主张并未过诉讼时效,撤销原判,判决被告归还工程欠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结合该案例,请回答如下问题:
张某与韩某在工程决算书上的签字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为什么?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国际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优先权日为1999年5月5日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际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2000年4月28日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A.视为2008年3月提出的
B.不丧失新颖性
C.已丧失新颖性
D.应予以驳回
问题: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分析此案中存在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
A.收归国有
B.归丁、张所在集体组织
C.归王甲、王乙
D.归王甲、王乙及二人之生父
(1)经营租赁一台生产用设备,视为企业自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2)结转上月销售的甲产品的成本,已于上月确认收入;
(3)收到B企业因违约而支付的罚款净收入2000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4)购入管理用固定资产,价值3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5)预付下半年的房屋租赁费,全部计入本月费用;
(6)销售甲产品500件,货款将于明年4月份支付,故作为明年4月份的收入。
要求:
请问会计人员张某对上述业务处理正确与否,并说明理由。若涉及会计假设或会计原则,请说明张某的会计处理遵循或违反了哪项会计假设或会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