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夫妇去世后,长子甲以自己尽赡养义务最多为由欲独占全部遗产,幼子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乙、三子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继承权利,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
A.追加乙、丙为被告
B.追加乙、丙为原告
C.推定乙、丙放弃继承权
D.视为乙、丙放弃继承权
A.追加乙、丙为被告
B.追加乙、丙为原告
C.推定乙、丙放弃继承权
D.视为乙、丙放弃继承权
A.追加孙乙、孙丙为被告
B.追加孙乙、孙丙为原告
C.推定孙乙、孙丙放弃继承权
D.视为孙乙、孙丙放弃继承权
A.邹甲未能尽一个养子的义务,邹某有权剥夺他的遗产继承权
B.邹甲虽然道德败坏,但他年龄尚小,没有经济来源不能独立生活,有权争取遗产中必要的份额
C.牛某应与邹甲平分遗产
D.牛某可以接受邹某的全部遗产,但他应分给邹甲一部分财产
朱某(男)与李某(女)结婚并生育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后来,朱某因病去世,李某与同村的赵某结婚。赵某结婚时带来与前妻所生的女儿赵颖,李某与赵某婚后又生育一个儿子赵帅。赵某与李某一起将赵颖和赵帅抚养成人,赵颖已成家单独生活,赵某与李某和儿子赵帅共同生活。在李某改嫁之后,朱某的父母坚持朱家兄妹是朱家的血脉,应该由自己抚养,李某无奈,只能如此。现今朱家兄妹都已成家单独生活。
2005年10月,赵某因车祸去世,李某伤心之余,生病住院,由于赵帅在家务农,不能支付母亲高昂的医药费,便找到朱家兄妹和赵颖共同承担医药费,从此之后共同承担李某的赡养义务。最终,五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无奈之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朱家兄妹辩称:母亲已经改嫁,而且在改嫁之后,我们三人都由祖父母抚养长大,她没有给我们任何抚养费,现今我们也无须承担赡养义务。
赵颖辩称:李某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而且我是女儿,已经出嫁了,没有赡养她的义务。朱家兄妹和赵帅是她亲儿子,应该由他们尽赡养义务。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朱家兄妹可否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2)赵颖可否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A.由甲、乙、丙共同偿还3万元欠款
B.李某已死,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父债子还,王某无权要求三人清偿债务
C.王某可要求甲、乙、丙任何一人清偿债务
D.由乙、丙在继承房产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
A.房屋由甲乙丙各得六间
B.甲乙每人继承9间
C.甲乙各得6间,其余收归国有
D.甲乙未尽赡养义务,18间房屋归丙
A.应该承担对父亲的赡养义务
B.可以不承担对父亲的赡养义务
C.只承担对母亲的赡养责任
D.其他
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B.乙应当多分遗产
C.丙可以多分遗产
D.丁应当多分遗产
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B.乙应当多分遗产
C.丙可以多分遗产
D.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B.乙应当多分遗产
C.丙可以多分遗产
D.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A.按照在先的自书遗嘱处理
B.按照公证遗嘱处理
C.遗产由丁、戊均分
D.遗产由丙、丁、戊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