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的情况有()。
A.将外购的已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
B.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
C.自制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
D.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向外投资
A.将外购的已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
B.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
C.自制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
D.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向外投资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向受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
C.纳税人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市)的,分支机构应回总机构申报缴纳
D.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回外县(市)申报缴纳
A.外购已税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香水的,准予全部抵扣外购香水精的已纳消费税
B.外购已税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香水的,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香水精90%的已纳消费税
C.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8万元
D.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86万元
A.药厂外购已税酒精配制成含酒精膏药后销售
B.商业外购已税珠宝加工成金银首饰后销售
C.收回税后的委托加工实木地板用于职工福利
D.收回税后的委托加工粮食白酒直接出售
A.销售白酒而取得的包装物作价收入
B.销售白酒而取得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C.将自产白酒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
D.使用自产酒精生产白酒
A.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
B.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而取得的包装物作价收入
C.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免税消费品
D.销售应税消费品而收取的超过一年以上的包装物押金
A.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B.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C.实际缴纳的印花税
D.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某企业2009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 从国外进口一批A类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20000元,已缴纳关税230000元。 (2) 委托某工厂加工B类化妆品,提供原材料价值68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有B类化妆品同类货物价格)。 (3) 销售本企业生产的C类护肤品,取得销售额580000元(不含增值税)。 (4) “三八”妇女节,向全体女职工发放C类护肤品,计税价格8000元(不含增值税)。 其他相关资料:A类、B类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均为30%,C类护肤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 要求: (1) 计算A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2) 计算B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3) 计算C类护肤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4) 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A.在卷烟批发环节, 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 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B. 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给卷烟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于销售时纳税, 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C. 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D. 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 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