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某和前夫离婚后,女儿任某判决由朴某抚养。2012年朴某与赵某结婚,任某由朴、赵二人共同抚养。后朴某因车祸死亡。朴某死后()
A.赵某只有与任某的生父协商后并对任某的生活做出安排才可以解除与任某的权利义务关系
B.任某的生父只有与赵某协商后,才能领回女儿任某
C.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不自然消除
D.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自然消除
A.赵某只有与任某的生父协商后并对任某的生活做出安排才可以解除与任某的权利义务关系
B.任某的生父只有与赵某协商后,才能领回女儿任某
C.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不自然消除
D.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自然消除
A.任某与与赵某的权利义务自然消除
B.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不消除
C.赵某只有与任某的生父协商后并对任某的生活作出安排,才可能解除与任某的权利义务关系
D.任某的生父只有与赵某协商后,才能领回女儿任某
2003年5月,李某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坚持要求离婚,并要求离婚后,与女儿共同生活。而王某提出,虽然自己好赌,但夫妻的感情基础尚好,只要互相谅解,双方有和好之可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女儿由李某抚养,经法院调解仍各持已见。在分居期间,男方曾向他人借款三万,资助他的胞弟出国自费留学,女方向某亲友借款一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属实,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男女各方所借之款如何定性与清款?
A.甲乙离婚后,丙与乙的权利义务自然解除
B.甲与丁再婚后,丙与丁形成事实上的养父母关系
C.甲与乙离婚后,丙与乙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解除
D.甲与丁再婚后,丙与丁形成继父母关系
孙某与江某的夫妻忠诚协议是否适用我国合同法?为什么?
A.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B.应由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C.遗赠抚养协议有效,应先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接下来按遗嘱和法定继承进行
D.应先由朱某的女儿继承,然后按遗嘱抚养协议和遗赠继承。
A.适用中国法,因为经常居所地为中国北京
B.适用韩国法,因为朴某是韩国国籍
C.适用日本法,因为杨某是日本国籍
D.适用民事行为发生地
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A.甲负有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但甲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却拒不执行判决,还将前来履行执行职责的法院执行人员打成轻伤
B.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扶养,致其冻饿身亡
C.丙拦路抢劫孙某,过路人李某看见此情形后却见危不救
D.丁离婚后嫌才3个月的女儿戊累赘。某日将戊一人留在家中,自己锁门外出,丁5天后同家,戊已经死在摇篮里,法院判决丁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应否确认张良的收养行为无效,为什么?
朱某(男)与李某(女)结婚并生育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后来,朱某因病去世,李某与同村的赵某结婚。赵某结婚时带来与前妻所生的女儿赵颖,李某与赵某婚后又生育一个儿子赵帅。赵某与李某一起将赵颖和赵帅抚养成人,赵颖已成家单独生活,赵某与李某和儿子赵帅共同生活。在李某改嫁之后,朱某的父母坚持朱家兄妹是朱家的血脉,应该由自己抚养,李某无奈,只能如此。现今朱家兄妹都已成家单独生活。
2005年10月,赵某因车祸去世,李某伤心之余,生病住院,由于赵帅在家务农,不能支付母亲高昂的医药费,便找到朱家兄妹和赵颖共同承担医药费,从此之后共同承担李某的赡养义务。最终,五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无奈之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朱家兄妹辩称:母亲已经改嫁,而且在改嫁之后,我们三人都由祖父母抚养长大,她没有给我们任何抚养费,现今我们也无须承担赡养义务。
赵颖辩称:李某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而且我是女儿,已经出嫁了,没有赡养她的义务。朱家兄妹和赵帅是她亲儿子,应该由他们尽赡养义务。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朱家兄妹可否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2)赵颖可否拒绝承担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