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法律渊源是地方政府开征、停征某种税收的依据?(2011—1—66,多)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C.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D.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C.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D.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C.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D.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
A.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B.税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故意高估或者低估农业税计税产量,致使多征或者少征税款,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尚不构成犯罪的
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做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决定,尚不构成犯罪的。
A.开征权
B.停征权
C.减税权和免税权
D.退税权
江苏省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考察
2003年2月1日,经江苏省政府决定,暂停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自行车税目(以下简称自行车税)。至此全国开征自行车税的12个省、市已先后有安徽、福建、江苏等6个省停征。另外,北京等省、市也在考虑停征此税目。自行车税按辆定额征收,除上海为8元外,其他省、市均为4元。1994年,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曾经作过一个统计,当年征收自行车税5000多万元,但为此支付了700多万元的印刷、劳务、宣传、组织等各项费用,直接征收成本就占了收入总额的14%,另外还有地方政府、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及村组干部的鼎力支持,而上述仅是征收自行车税的行政成本;此外,还有纳税人因履行税收义务占用其时间、精力等形成的纳税成本。区区4元钱,真可谓得不偿失。
问:税收的行政效率,包括哪些方面?
A.实行增值税改革试点,探索改革方向
B.不断调整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C.致力于所得税制的改革,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
D.停征部分税种,如屠宰税、筵席税、牧业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酝酿开征新税种,如遗产与赠与税
税收管理权实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力,其内容不包括()。
A.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
B.税法的解释权
C.税目的增减权
D.税法制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