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规定,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组。
A.2组
B.3组
C.4组
D.5组
B、3组
A.2组
B.3组
C.4组
D.5组
B、3组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可以低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中的规定。()
A、技术主管
B、安全监督
C、工程管理
D、物资管理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验收合格;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规范要求。()
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E.单位工程的工程监理质量评估记录应符合各项要求
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E.单位工程的工程监理质量评估记录应符合各项要求
C.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负责人)组织并填写、施工项目经理和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参与验收。
D.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参建各方参与验收。
E.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