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事件1中,甲方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所以乙方索赔成立。
B.事件1中,由于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所以乙方索赔不成立。
C.事件2背景材料中,承包人申报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乙方索赔成立。
D.事件2背景材料中,乙方索赔不成立。因为承包人申报时间超出了规定的14天的期限。
E.事件3中,乙方没有逾期竣工。理由:合同工期为405天,再加上顺延工期25天,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合理工期为430天。奖励金额=(430—425)天×5万元/天=25万元。
A.合同内索赔
B.工期索赔
C.合同外索赔
D.道义索赔
A、工程预付款在开工首日支付
B、工程进度款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C、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退还
D、最终结清付款后承包人依然享有合同内的索赔权限
A.获得合同约定的设计报酬
B.按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支付设计费用
C.当发包人违约利用设计成果时,有权向其提出索赔或提起诉讼
D.为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