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个体工商户王某将其经营的时装店交给其朋友齐某经营,齐某在经营过程中,借用丽人时装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华美时装厂签订了代理销售其时装的合同。至2002年6月,齐某共拖欠华美时装厂时装款120万元。华美时装厂多次催要,但齐某均以该时装店的业主是王某为由拒绝支付,而丽人时装公司已与佳人时装公司合并为独立的佳丽时装公司。如果华美时装厂向人民法院起诉,应以谁为被告?( )
A.王某
B.齐某
C.丽人时装公司
D.佳丽时装公司
A.王某
B.齐某
C.丽人时装公司
D.佳丽时装公司
A.2002年2月10日以前
B.2001年5月10日以前
C.2001年8月10日以前
D.公司可在任何时间开业,也可在任何期间内停止营业
王某属于自由职业者,本月外出演奏所得为5000元,则王某的所得应按()项目征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村民王某在本村有两问临街住房,将其中一间做经营用,按照税法规定,王某可()。(2010年单选题)
A.就经营用房缴纳房产税
B.不缴纳房产税
C.暂免房产税
D.减半缴纳房产税
A.错误
B.正确
A.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B.甲公司可以决定将其从事上述行为所得收入收归本公司所有
C.如果经过董事会同意的,王某可以从事以上的活动
D.甲公司可以决定撤销王某的行为,但是不能将其取得的收入归入本公司
A.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更,仲裁委应支持王某请求
B.虽然劳动合同内容可以变更,但公司采用的是口头形式,故变更没有法律效力
C.劳动合同虽然已经约定了工作岗位,但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故公司不用答应王某请求
D.虽然双方是口头变更了劳动合同内容,但王某当天即上任,且在市场营销主管岗位上实际工作超过1个月,应视为合同变更有效,仲裁委不应支持王某请求
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问,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立消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两兄弟关系不错,担心打官司会伤了和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诉讼法理论,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
B.根据诚信原则,李某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_本案诉讼
A.会议通知记名股东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B.会议通知无记名股东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C.甲、乙、丙无权联合提出临时提案
D.张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