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籍专家史蒂文2012年9月1日来华对某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中方按月支付其工资、薪金折合人民币4000
A.8000
B.5906.73
C.8687.5
D.10425
A.8000
B.5906.73
C.8687.5
D.10425
A.该外籍人员构成中国的纳税居民
B. 该外籍人员仅就中国境内所得申报纳税
C. 该外籍人员来源于国外的所得不申报纳税
D. 该外籍人员是中国的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A.郭某与J大学形成的是劳动关系
B.郭某与J大学形成的是劳务关系
C.郭某与J大学形成的是聘用关系
D.郭某与J大学形成的是雇佣关系
A.2011年度为居民纳税人,2012年度为非居民纳税人
B.2012年度为居民纳税人,2013年度为非居民纳税人
C.2012年度和2013年度均为非居民纳税人
D.2011年度和2012年度均为居民纳税人
原告江西省婺源县某民办中学于2002年7月20日与被告江某(同县另一中学教师)签订了《聘任协议书》,约定:自2002年9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被告江某到原告方担任某学科骨干教师,享受四级十二类教师待遇,年总收入不低于22000元;同时约定,从被告受聘之日起,合同期内由原告每年于9月10日前支付被告学科骨干津贴15000元,9年共计135000元;还约定,聘任协议有效期内,如被告单方终止协议,必须赔偿原告违约金30000元。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年未能实际履行,仍在原校任教。后经协商,双方将协议的履行开始期限推迟1年,即变更为2003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为双方履行权利义务期。协议变更后,被告仍未能履行。原告向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于2003年9月 22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之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江某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30000元和承担诉讼费用。
(1)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江某原所在学校可否认定其与某民办中学的劳动合同无效?
A.2009年9月13日
B.2009年9月14日
C.2012年9月16日
D.2012年9月18日
要求:计算该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A.构成殴打他人;
B.构成寻衅滋事;
C.蒋某某带数人对戴某某进行殴打,构成结伙斗殴;
D.构成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