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若病情允许,原则上禁止陪护。必须陪护时,尽量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做好"()"。陪护人员应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陪护,原则上禁止探视,确需探视时
A.一患一陪一证
B.一患一陪二证
C.一患二陪二证
A、一患一陪一证
解析: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