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62012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印制了主题图案,正面为长城,背面为()
A.香港青马大桥
B.紫荆花
C.澳门西湾大棒
D.澳门历史城区
A.香港青马大桥
B.紫荆花
C.澳门西湾大棒
D.澳门历史城区
A.姓名
B.性别
C.号码
D.家庭住址
A.居住在中国境内的16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B.军人、武装警察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为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C.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华侨为中国护照
D.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B.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
C.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D.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997年11月7日,北京旅行家杂志社(以下简称杂志社)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是由“卡通小人”图形及长城图案为背景的图形组成的,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124826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6类:杂志、印刷出版物、宣传画、印刷品、日历、图表印刷品、广告画、名片、导游册、包装用纸或塑料袋;注册有效期限自1997年11月7日至2007年11月6日。2002年9月,阜阳旅行社在其颖州路营业部门头匾额上使用“卡通小人”图形,正面喷绘的是“阜之旅”及图形标志,并标注“阜阳旅行社”,右横截面上方三分之一位置喷绘的广告语为黄色艺术体“无限风光、精彩纷呈”字样,其下方喷绘“卡通小人”图形及长城图案背景。阜阳旅行社印制的“金秋国庆逍遥游”宣传材料中除突出介绍旅游线路外,正面右下角在一手持相机的女子图像旁醒目地标注了一个直径为3 cm的双环同心圆,在二环内突出标识“卡通小人”图形及长城图案背景。杂志社多次与阜阳旅行社就商标侵权问题协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06年12月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阜阳旅行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