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甲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逾4年,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对此,普通合伙人乙、丙提出如下主张,其中( )符合法律规定。
A.甲于宣告死亡之日起视为退伙
B.甲在下落不明期间,不享受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C.甲的出资额应退还给甲的继承人,但应扣除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甲承担的份额
D.对于甲宣告死亡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乙、丙承担的部分,甲的继承人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甲于宣告死亡之日起视为退伙
B.甲在下落不明期间,不享受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C.甲的出资额应退还给甲的继承人,但应扣除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甲承担的份额
D.对于甲宣告死亡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乙、丙承担的部分,甲的继承人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甲于宣告死亡之日起视为退伙
B.甲在下落不明期间,不享受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C.甲的出资应退还给甲的继承人,但应扣除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甲承担的份额
D.对于甲宣告死亡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乙、丙承担的部分,甲的继承人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宣告死亡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
A一般下落不明满3年的
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3年的
C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
D一般下落不明满4年的
A.该公民最后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持续满4年
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
C.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
D.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2年
A.甲当然退伙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甲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C.如果乙、丙同意,甲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将甲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丁,丁受让后即成为合伙人
D.经乙、丙同意,甲转让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甲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规定,计算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期间起算时间应是()
A确知甲失踪之日
B事故发生之日
C甲的近亲属向法院申请其失踪或死亡之日
D事故发生之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