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春茶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乙公司所在地交货,但是双方对合同中茶叶交付的时间约定不明,仅规定甲公司应于2002年交付1000公斤的茶叶。则 ( )。
A.茶叶交付的期限由债权人乙公司确定
B.茶叶交付的期限由债务人甲公司确定
C.茶叶交付的期限应依茶叶的性质来确定
D.由于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条款,该合同之债视为没有成立
A.茶叶交付的期限由债权人乙公司确定
B.茶叶交付的期限由债务人甲公司确定
C.茶叶交付的期限应依茶叶的性质来确定
D.由于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条款,该合同之债视为没有成立
A.甲对乙称自己为丙之代理人,代丙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询问丙时丙未作表态
B.事某并无代理权,但以王某的名义与张某签订了一项房屋租赁合同,王某事后表示同意
C.甲公司借用乙公司之合同专用章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注明当事人为乙公司和丙公司
D.陈某持有甲公司之授权书,但授权书中未标明有效时间,现陈某之代理权已终止,但仍以甲公司之名义与己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属于授权书的授权范围
A.只需通知承租人乙公司即可
B.必须经过乙公司的同意
C.就与乙公司有关的合同内容,应取得乙公司的同意
D.是另一个合同关系,与乙公司无关
A.4月20日
B.3月18日
C.5月30日
D.4月28日
A.甲、乙之间的仲裁协议无效
B.甲、乙之间的仲裁协议有效
C.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以上说法都不对
2012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另外,丙银行与甲公司和丁公司也未就实现债权的方式进行约定。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A.甲追究违约责任
B.乙追究违约责任
C.甲和乙追究违约责任
D.甲或乙追究违约责任
甲公司(被告)是一资金十分雄厚的大公司,与乙公司(原告)共同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某一新产品的协议。该协议规定由被告出资5000 万元人民币,原告出资2000 万元人民币,并出资价值2000 万元人民币的土 地使用权。签订协议时,双方对该产品的市场效益均看好。协议签订后,原告平整了土地,兴建了厂房。当原 告去函催被告将其应出资的 5000 万人民币到位时,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了。新上任的公司董事长认为该 项目不能进行,理由是:被告与原告合作开发新产品一事没有经过公司股东会同意,按被告的章程规定,凡 4000 万元以上投资应当由股东大会批准,所以,前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原告签订的合同是“越权行为”不具 有法律效力。后原告派人查阅了被告章程,的确有此规定。为此原告想不通,因为它认为被告是一实力十分 雄厚的大公司,区区5000 万元还要股东会批准是没有想到的。如果该合同无效,原告将承担巨大损失。因此,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 问题:1、本案投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本案双方之间的合同不是投资合同而是一般的买卖合同,其他不变,那么该买卖合同是否 有效?为什么?
甲、乙两家公司分别属于不同法院的辖区,双方签订了一份供销合同,但因情况发生变化没有实际履行。现甲公司准备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此案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A、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甲、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
C、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A.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B.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D.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A.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C.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D.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