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 1.上海交电公司发生下列有关的经济业务: (1)9月30日,购进飞马公司的股票1000000股
一、资料 1.上海交电公司发生下列有关的经济业务: (1)9月30日,购进飞马公司的股票1000000股,占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并准备长期持有。该股票每股5元,另按交易金额的3‰支付佣金,1‰交纳印花税。款项一并签发转账支票支付。 (2)次年3月12日,飞马公司宣告将于3月27日发放上年度的现金股利,每股0.16元。该公司去年实现净利润2150000元。 (3)次年3月27日,收到飞马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60000元,存入银行。 (4)次年7月31日,飞马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每股市价下跌至4.50元,计提其减值准备。 (5)次年8月20日,出售飞马公司股票20000股,每股4.45元,另按交易金额的3‰支付佣金,1‰交纳印花税。收到出售净收入,存入银行。 2.上海五金公司发生下列有关的经济业务: (1)1月2日,从昌盛商厦股东中购入该商厦45%的股权,取得了对昌盛商厦的共同控制权。而对价付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55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1500000元,已提折旧100000元,其余2150000元签发转账支票付讫。 (2)1月3日,昌盛商厦接受本公司投资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0000元,按本公司享有45%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3)12月31日,昌盛商厦的利润表上的净利润为720000元。 (4)12月31日,昌盛商厦的资产负债表上因资本溢价因素增加了所有者权益200000元,按持股比例,确认应享有的份额入账。 (5)次年3月20日,昌盛商厦宣告将于3月30日按净利润的60%分配利润。 (6)次年3月30日,收到昌盛商厦分配来的利润,存入银行。 (7)次年9月30日,以480000元出售本公司持有昌盛商厦5%的股权,扣除交易费用2500元后,收到出售股权净收入477500元,存入银行。 二、要求 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