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甲公司与新加坡的乙公司拟在中国组建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甲公司出资占70%,乙公司出资占30%。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B.合作企业合同与章程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
C.中方出资中的30万美元为现金,由中方向银行借贷,合作企业以设备提供担保
D.合作企业前5年的利润分配,中外双方各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在合作期满时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
A.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B.合作企业合同与章程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
C.中方出资中的30万美元为现金,由中方向银行借贷,合作企业以设备提供担保
D.合作企业前5年的利润分配,中外双方各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在合作期满时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
A.合作企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其中外方占22%,中方占78%
B.外方出资中包括一套价值10万美元的设备,于合作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3个月运抵企业所在地
C.中方出资中的30万美元为现金,由中方向银行借贷,合作企业以设备提供担保
D.合作企业头5年的利润分配,中外双方各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
A.甲公司将乙公司的商标登记为企业名称,致使乙公司的客户将甲公司误认为是乙的子公司
B.甲公司将乙公司的商标突出使用在其经销的与乙公司类似的商品上,由于其商品质量低劣致使很多消费者到工商部门投诉乙公司
C.乙公司在中国注册的某商标在中国家喻户晓,甲公司将该商标用在与乙经销的商品不相关的商品上,意图跟风促进销售,结果导致很多用户误认误购
D.某人将Chinapost注册为域名并在该网站上销售集邮产品
A.乙公司
B.甲公司
C.承运人
D.甲公司和乙公司各承担一半
A.一切国际条约均不得直接作为国内法适用
B.《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可以视为中国的法律渊源
C.《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判决违反了“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法院在判决时不应同时适用
A.设甲方所在地发生重大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则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B.设甲方所在地发生重大地震,致使甲须推迟1个月交货,则乙有权通知甲解除合同
C.设甲方所在地发生重大地震,致使甲只能如期交付90的货物,则乙不得解除合同
D.设甲方所在地发生重大地震,致使甲无法交货,则乙有权解除合同,但不影响其要求甲赔偿损失的权利
E.设甲方所在地发生重大地震,致使甲无法交货,甲无权单方通知乙解除合同
A.由甲方向乙方承担未缴付出资的赔偿责任
B.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乙方在1个月内缴清
C.视合资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D.由合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A.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甲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C.甲公司应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公司
D.乙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A.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甲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C.甲公司应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公司
D.乙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A.乙公司的复电构成承诺
B.甲公司应依约立即装船
C.甲公司应于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
D.该合同并没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