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茶社与被告某有限公司在扬州签订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将原告的部分商标许可给被告使用。许可
原告履行义务后,被告至今未缴纳许可使用费。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终止履行双方签订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告停止使用“富春”字号及服务商标、销毁含有“富春”字样的交易文件、被告支付原告自2003年5月至其实际使用期间的商标许可使用费(暂定40万元,算至2005年6月)、被告承担违约金10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及因调查等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等。
请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原告履行义务后,被告至今未缴纳许可使用费。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终止履行双方签订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告停止使用“富春”字号及服务商标、销毁含有“富春”字样的交易文件、被告支付原告自2003年5月至其实际使用期间的商标许可使用费(暂定40万元,算至2005年6月)、被告承担违约金10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及因调查等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等。
请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被告)是一资金十分雄厚的大公司,与乙公司(原告)共同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某一新产品的协议。该协议规定由被告出资5000 万元人民币,原告出资2000 万元人民币,并出资价值2000 万元人民币的土 地使用权。签订协议时,双方对该产品的市场效益均看好。协议签订后,原告平整了土地,兴建了厂房。当原 告去函催被告将其应出资的 5000 万人民币到位时,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了。新上任的公司董事长认为该 项目不能进行,理由是:被告与原告合作开发新产品一事没有经过公司股东会同意,按被告的章程规定,凡 4000 万元以上投资应当由股东大会批准,所以,前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原告签订的合同是“越权行为”不具 有法律效力。后原告派人查阅了被告章程,的确有此规定。为此原告想不通,因为它认为被告是一实力十分 雄厚的大公司,区区5000 万元还要股东会批准是没有想到的。如果该合同无效,原告将承担巨大损失。因此,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 问题:1、本案投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本案双方之间的合同不是投资合同而是一般的买卖合同,其他不变,那么该买卖合同是否 有效?为什么?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
C、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告、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D、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
A不得接受乔某的委托
B在征得张某同意后,可接受乔某的委托
C无需征得张某的同意,可直接接受乔某的委托
D无法律明文规定,由王律师自行决定
A.书记员李某是本案被告的股东
B.审判员张某为本案原告的大学同学
C.审判长王某与本案原告代理人常在本院办案的何律师认识,但无私交
D.人民陪审员赵某为本案原告的叔叔
A.自己代理,原告
B.双方代理,王某
C.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被告
D.双方代理,原告
A连带赔偿责任
B行政责任
C说服王某回丙公司工作的责任
D解除与王某签订的合同
A.原告为了证明自己的损害事实在某医院拍摄的X光片
B.被告与婚外情人联系中留下的信件
C.不锈钢茶杯上刻下的生产厂家的名称
D.合同书上当事人一方留下的指纹
A.无效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可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