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根据甲的申请,通知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提出其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拒不履行。法院对此如何处理?
A.强制执行丙的财产
B.不得对丙强制执行
C.中止对乙的执行
D.裁定驳回甲对乙的执行申请
A.强制执行丙的财产
B.不得对丙强制执行
C.中止对乙的执行
D.裁定驳回甲对乙的执行申请
A.强制执行丙的财产
B.不得对丙强制执行
C.中止对乙的执行
D.裁定驳回甲对乙的执行申请
A.不影响调解书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乙可以申请法院依法执行
B.调解书不发生效力,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C.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丙不履行调解书时,乙可诉丙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D.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但其中担保的约定不产生效力
A.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后法院判决甲公司还款。经乙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甲公司的财产。如果甲公司在A银行有一笔存款,那么人民法院在经得A银行同意后,可以对该存款进行划拨
B.甲公司因欠债先后被乙、丙、丁三家公司诉至法院,后被分别作出判决向三公司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如果甲公司仅有一间厂房,且未进行抵押,那么该房屋拍卖后,所得价金的受偿顺序按照乙、丙、下三家公司的起诉顺序
C.甲公司申请法院执行与乙公司之间已公证的债权文书,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乙公司只有已经抵押给丙公司的三辆卡车。如果该三辆卡车被拍卖,那么所得价款应先对丙公司有险清偿,其余部分再用于清偿甲公司的债权
D.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后法院判决甲公司还歉。经乙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甲公司的财产。如果甲公司亏空严重,现仅有办公楼一座,价值100万元,小汽车一辆,价值20万元,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对甲公司的办公楼、汽车进行查封和扣押
A.其他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在甲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提出申请
B.只有已经取得对甲的金钱执行根据的债权人才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C.如果债权人丙对该辆汽车享有抵押权,可以申请参与分配,并且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
D.甲的财产被完全分配给各债权人后,甲对剩余的债务不再清偿
甲企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经法院裁定并予以公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重整期间,对甲企业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一律暂停行使
B.重整期间,甲企业的出资人乙公司和丙公司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甲企业转移、隐匿其财产,债权人遂向人民法院请求终止重整程序,则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宣告甲企业破产
D.甲企业提交的重整计划经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A.甲认为乙欠自己2000元,于是向自己的住所地法院申请支付令
B.甲与乙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如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丙地人民法院或合同签订地丁地法院管辖,后争议发生,甲向丁地法院起诉,法院根据管辖协议受理
C.甲首先向丙地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后又在丙地起诉住所地在乙地的被告人乙
D.分住在上海市3个区的甲乙丙3人合伙进行经营,后与另一公民丁发生争议,丁向乙的住所地闸北区法院起诉该合伙组织
A.质押合同无效
B.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
D.乙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A.甲认为乙欠自己2000元,拟通过督促程序要回这2000元,遂向自己所在住所地的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予以受理
B.甲与乙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如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丙地人民法院或合同签订地丁地法院管辖,后争议发生,甲向丁地法院起诉,法院根据管辖协议受理
C.甲首先向丙地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后又在丙地起诉住所地在乙地的被告丁
D.分住在上海市三个区的甲乙丙三人合伙进行经营,该合伙没有注册登记,后与另一公民丁发生争议,丁向乙的住所地闸北区法院起诉该合伙组织
A.质押合同无效
B. 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生效
C. 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
D. 乙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A.甲只有向法院申报债权,与乙的其他债权人按比例分配乙的破产财产
B.丙是乙的一般保证人,在乙的财产尚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可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C.丙是乙的连带责任保证人,甲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D.丙是乙的一般保证人,但乙被宣告破产使丙的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甲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A.甲的妻子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请求
B.债权人丙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请求
C.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的时间未超过四年,因而无效
D.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从失踪日起满两年,但是应当期满次日起方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