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于2004年5月8日收到甲申请注册商标的文件和乙就同一种商品申请注册近似商标的文件,商标局对这两个申请应当如何处理( )
A.初步审定并公告甲的商标
B.初步审定并公告乙的商标
C.要求甲、乙分别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D.如果甲、乙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均未使用该商标,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申请人
A.初步审定并公告甲的商标
B.初步审定并公告乙的商标
C.要求甲、乙分别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D.如果甲、乙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均未使用该商标,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申请人
A.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B.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C.公告甲的申请,虽然甲、乙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D.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A.2011年1月1日
B.2011年4月1日
C.2011年7月1日
D.2012年1月1日
A.通知甲和乙送交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
B.同日使用的可由双方进行协商
C.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由双方抽签决定
D.驳回甲和乙的申请
A.甲的上诉期限至4月30日届满
B.甲的上诉期限和乙一起从4月20日起计算
C.乙于5月8日将上诉状寄出,法院5月10日收到,则乙的上诉仍然有效
D.双方的上诉期间均是5月8日
A.甲必须同时注销其在三类商品的商标注册
B.一旦甲注销了其中一类,其“迷人眼”商标将在全部商品上失去效力
C.甲可以仅注销其中的一类
D.甲在其中一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A.“小绵羊”标志是甲公司先使用的,其享有在先权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撤销乙公司的注册商标。
B.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撤销乙公司的“小绵羊”注册商标,因为“小绵羊”具有通用性,注册在以羊肉为主要原料的火锅店服务类商标上不具有显著性
C.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应撤销乙公司的“小绵羊”注册商标,因为甲虽然申请在先,但其申请已被驳回,不适用申请在先原则
D.乙公司的“小绵羊”注册商标不应被撤销,其取得合法有效的注册专用权,因为其在2002年申请注册时,由于其成功的经营,使“小绵羊”具备了显著性,符合商标注册条件
A.在1999年5月7日前,甲在中国再次提出相同主题的申请,享有优先权
B.在1998年10月8日之前,甲在中国再次提出相同主题的申请,享有优先权
C.1999年12月5日甲向日本专利局提出同样的申请时,可以将1999年11月4日的作为优先权日
D.甲可将1999年11月4日,作为在中国再次提出专利申请时享有的优先权日
A.可以核准该食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B.不应核准该食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C.可以核准该服务商标,但不核准该食品商标
D.可以核准该服务商标,但延迟核准该食品商标
问: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葵花”牌商标的专用权应当授予谁?
A.5月8日
B.5月10日
C.5月11日
D.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