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和公司持有同安公司90%股权,2007年乐和公司与同安公司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乐和公司购买了同安公
乐和公司持有同安公司90%股权,2007年乐和公司与同安公司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乐和公司购买了同安公司一批商品计40万元,款项尚未支付,同安公司购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28万元,乐和公司所购商品本期有70%尚未售出。
(2)同安公司购买乐和公司生产一批产品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该产品成本为500000元,售价为800000元,2007年6月30日投入使用,款项尚未支付。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
(3)乐和公司与同安公司均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要求:编制上述内部交易事项的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