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部分,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的是()。
A.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
B.向非金额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
C.业务招待费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部分
D.公益性捐赠超出标准部分
A.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
B.向非金额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
C.业务招待费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部分
D.公益性捐赠超出标准部分
2008年10月,某单位转让办公楼一幢,共取得转让收入10000万元,公司即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营业税税额的3%、印花税税率为 0.5‰)。已知该单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为200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500万元 (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50万元属加罚的利息。另外,该单位所在地政府允许在开发成本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的基础上加计扣除 5%的费用。 请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计算该单位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A.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就其全部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B.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C.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由受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委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D.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后5个纳税年度中结转抵免
A.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可以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
B.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C.企业货币资产损失不包括现金损失
D.企业由于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或变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A.在买卖合同中,如无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支付全部货款时转移
B.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C.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D.在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A.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B.税务机关有权依法确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
C.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