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2日张某向刘某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由张某于1995年10月5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刘某。同年11月8日母牛产小牛一只。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95年10月2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95年10月5日
C.小牛应归张某所有
D.刘某在接受还款前有权占有小牛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95年10月2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95年10月5日
C.小牛应归张某所有
D.刘某在接受还款前有权占有小牛
A.质押权设立的时间为2005年1月8日
B.质押权设立的时间为2005年2月1日
C.小牛应归张某所有
D.小牛应归刘某所有
张某、王某、李某三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张某、王某两位以现金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李某以劳务出资,每位合伙人均持有企业的财 产份额,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加工业务,月销售收入10万元。 (1)该企业定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将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在税务管理机关登记存档。 (2)该企业在异地长期采购物资,为方便结算,在采购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根据经营的稳定情况,决定长期保留该账户。 (3)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只设简易账。对资金进行归口管理,所有销售收入均存入基本存款账户。工资发放、现金支取一律在一般存款户办理,导致企业故意少计收入,多列支出,少交税金1.2万元。 (4)为厂从大华公司采购材料,经申请开户银行同意,于2006年10月20日开出面值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大华公司材料款,期限3个月。大华公司于10月22日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江海公司,并由赵某、刘某二人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江海公司于11月8日背书转让给永昌公司。永昌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背书转让给深发公司,深发公司又将票据质押背书,为欠环海公司的30万元货款提供保证,2007年3月31日质押解除。 (5)深发公司于2007年4月12日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票据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 (6)深发公司要求永昌公司代为支付票据款项,永昌公司认为该票具由赵某、刘某二人提供保证,应由保证人付款。 (7)保证人赵某认为,保证人有2人,自己只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刘某认为被保人不明确,不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支付结算制度》、《税收征管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能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立银行账户应提供哪些资料?能否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否长期保留? (2)企业对账户的管理使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3)该企业设账方式是否合法?少交税金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 (4)银行拒绝向深发公司支付票据款,理由是否成立? (5)在拒绝付款后,深发公司要求永昌公司、赵某、刘某代付票据款是否正确?永昌公司、赵某、刘某的观点是否正确? (6)若刘某代付票据款后,刘某可以采用什么方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生效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D.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权设立
A.张某诉新科开发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的纠纷案件
B.齐立诉蔡强借款纠纷案件发回重审时的案件
C.李红诉陈辉因损害其自行车应当赔偿150元的侵权纠纷案件
D.赵键诉下落不明的刘庆返还所借的1000元钱的案件
A.王某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可以请求赔偿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营养费和误工损失
B.王某可以只对张某、周某二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刘某的监护人也负有赔偿责任
D.张某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可以提出反诉,要求王某还钱
A.李某可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 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 李某可以请求张某或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工钱,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D. 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C.何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何某要求宋某返还
D.赵某向钱某购买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某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A.延期审理
B.依法缺席判决
C.裁定中止诉讼
D.裁定终结诉讼
A.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
B.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
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
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