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依法解散时,根据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清算委员会成员的是( )。
A.债权人代表
B.有关主管机关代表
C.该外资企业董事长
D.某外国注册会计师
A.债权人代表
B.有关主管机关代表
C.该外资企业董事长
D.某外国注册会计师
A.中外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各方投资人应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年度报告、清算会计报告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D.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外国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全部出资额
A.该外资企业由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
B.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但其产品仅有40%出口
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A.该外资企业由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
B.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但其产品仅有40%出口
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A.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
C.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
D.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
上海某仪表厂(下称中方)拟与韩国某实业公司(下称外方)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380万美元,注册资本拟为200万美元,其中外方出资102万美元,占总股本的51%,中方出资98万美元,占总股本的49%。 (2)从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合营双方分别分两期缴付出资,其中:中方第一次出资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折合为70万美元,在3个月内缴付,第二次出资为货币,为28万美元,在6个月内缴付;外方第一次出资为货币,为12万美元,在3个月内缴付,第二次出资为机器设备,折合为90万美元,在6个月内缴付。 (3)合营的经营期限为20年。外方在税前先行回收投资,并约定合营期限届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 (4)该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拟以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成员为5人,任期3年;其中,外方委派3名董事并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在合资企业投资总额和股权比例不变的前提下,注册资本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双方出资应作何调整? (2)合营各方分期缴付出资的安排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该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该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该公司的董事的人数、任期、任职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A.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都是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为其他形式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C.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为法人的,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不成立为法人的,合作双方对企业的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